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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9,95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217,242股后的股份数为138,732,7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239,654.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大功率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以大功率电力电子控制技术为核心技术平台,专注于工业节能和新能源新型电网用技术及装备的开发与应用,全力打造“少用电—用好电—再生电—存储电—防爆电”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各类高中低压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广泛应用于风力发电、光伏电站、新能源发电行业、轨道交通、矿业、石油、化工、冶金、市政等领域。

  目前,公司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获得2024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高压变频器产品、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市场份额均在国内排名前列,在国内电能质量治理、电机节能、电能再利用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高中低压变频器

  变频器是一种把电压和频率固定不变的交流电变成电压和频率可变的交流电的装置,公司高压变频器可实现对各类高压电动机驱动的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提升机、皮带机等负载的软启动、智能控制和调速节能,从而有效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与工艺控制自动化水平。公司高中低压变频器产品主要如下:

  ① 高压变频器系列产品

  

  ② 中低压变频器系列产品

  高性能矢量变频器

  

  通用矢量变频器

  

  精巧型变频器

  

  矿用变频器专用机芯

  

  新风光新一代高性能矢量变频器,全新设计理念、全新控制平台,全新制造工艺,功率范围广、功能覆盖全、可靠性高、扩展性强、操作简单,电机驱控更自如。广泛应用于生物发酵、中央空调、供水、矿山、石化、化工,医药、冶金、水泥、高速主轴、金属加工、纸巾机械、纺织、高速风机、印包机械、搅拌、工厂除尘通风等行业。

  (2)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公司SVG产品能够快速连续地提供容性或感性无功功率,实现考核点恒定无功、恒定电压和恒定功率因数等控制,可以保障负载侧电网系统稳定、高效、优质地运行,显著提高电网配电质量,降低输配电线路的能量损耗,减少电力用户的电费支出、实现抑制谐波等功能。在配电网中,将SVG产品安装在某些特殊负荷(如电弧炉、升压站)附近,即可显著改善输配电质量。公司SVG产品主要如下:

  

  FGSVG系列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系统、冶金、电气化铁路、城市建设等行业中,为各种异步电动机、变压器、晶闸管变流器、感应炉、照明设备、电弧炉、电力机车、提升机、起重机、冲压机、吊车、电梯、风力发电机、电梯、电焊机、电阻炉、石英熔炼炉等设备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的无功补偿及滤波的解决方案。(3)智慧储能系统新风光智慧储能系统具有丰富的产品线布局,即可提供容量配置灵活、并网电压等级灵活的低压1000V和1500V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又可提供单台大容量、单簇控制、无升压变压器、高效率、高质量输出波形、自动旁路技术的6kV35kV高压直挂级联式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广泛应用于供电系统的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逐步推动虚拟电厂场景,构建互联互通的能源“路由器”。

  

  (4)智慧矿山装备①防爆变频器

  

  ②防爆SVG

  

  ③1140V/3.3kV矿用电网综合调节控制装置

  

  (5)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

  公司轨道交通制动能量回馈装置产品是用于地铁、轻轨等列车的供电系统中的一种产品。列车在电制动时处于发电状态,会引起直流电压升高,对直流供电系统中的用电设备、供电系统产生过压威胁。能量回馈装置的主要作用是吸收或储存这部分再生能量,达到节约能源的效果,同时避免直流供电系统出现过压的状况,保证供电系统正常使用,保证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行安全。

  公司轨道交通变流器集成双向变流技术,将地铁供电系统功率输入、输出进行线性调节,并允许分布式电网接入。取代了原本的牵引整流机组,具有高效节能,成本低,可靠性高等特点。未来可为地铁的智慧供电系统提供可视化能源管理、检测、监测平台。

  1、主要产品如下:

  

  制动能量回馈装置是新风光在已经成熟掌握了十几年大功率能量回馈并网技术基础上,自主开发研制的处理地铁刹车制动能量的核心装备。2009年“再生能量回馈并网电路及其控制装置”获国家发明专利;2014年上榜山东省重点领域国内首台套装备名单,当年并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5年被国家发改委推荐进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2018年由新风光独立设计并系统集成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地铁牵引供电整流机组双向变流型试验电源系统通过了专家验收并投运,该电源系统承担国内直流牵引供电设备厂家的、第三方型式试验及委托检测,代表了国内同行的最高设计制造水平。2022年6月,新风光在国内海拔最高的丽江雪山轨道交通1号线,提供了国内首条全线取消牵引整流机组的双向变流装置,再一次引领了牵引供电智能化发展。

  2.2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战略所决定。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一套完整、健全、适应公司自身特点且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的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响应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不断推出满足市场环境和客户实际应用的产品。对外提供SVG、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电力电子设备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随着公司产品日益成熟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会相应调整产品的报价和毛利水平。同时,公司坚持持续创新,不断实现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功能优化,以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和盈利水平。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的职能包括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执行。供应商管理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主,器件部和品质部为辅的管理模式;采购执行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中心,计划部为首,器件部、品质部、制造部、财务部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采购模式。

  (1)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协议》。器件部、品质部、采购部三者共同开发、独立运行,对供应商的开发、引入、评价等过程分工明确,器件部负责器件选型和测试,品质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外购件进行质量全检,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2)采购执行

  计划部根据营销中心签订的订单或者合理的市场预期订单,依据产品BOM,并结合库存情况在ERP系统中生成采购请购单,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执行。采购部根据采购请购单,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2-3家进行比价,综合比较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付款方式等信息后,确定供应商。

  公司采购的全部流程如下图所示:

  

  3.生产模式

  公司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储能系列产品按订单生产,低压变频器进行备货生产,产品核心工序均进行自主生产。公司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定制的主要部分包括:拓扑结构(如每相8个单元或9个单元,不同数量影响整个布局)、主回路结构、壳体(大小、尺寸、布局)、特殊器件(电路检测与保护装置)、为满足现场布局的部分(如电缆、水冷管道、风冷风道、现场连接的控制线布线)、用户功能性定制(检测电机或其他部位温度、流量、压力)。由于公司各类产品基本能实现功率单元通用,为实现功率单元的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功率单元标准化维护,公司功率单元实行标准化生产。

  (1)生产计划

  公司供应链中心在合理考虑已有产能的基础上,根据营销中心提供的有效订单信息、意向订单信息及各类产品销售的淡旺季特点进行订单需求预测,并且结合以往多年订单的需求经验进行分类,统计各产品、各机型的占比。基本原则是优先排产订单产品,以保证供货及时性和经营资源的有效利用;在满足订单需求且产能有剩余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类产品销售特点及各机型占比,生产常用规格的功率模块,保持合理库存,保证员工生产节奏平稳,在解决订单集中时的产能不足问题的同时,保证经营资源的充分和均衡利用。

  生产管理实施了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和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生产全过程透明化管理,计划部依据系统销售订单,通过MPS+MRP生成生产、采购、委外计划,MES将整合生产管理要素进行生产计划辅助排程管理,通过对物料信息监控,生产资源监控,生产工艺设定等及时合理地编排车间生产计划,提高订单交付效率,根据整体车间生产工艺流程,MES系统将设置相应的数据采集管理站点,管控站点可结合工艺流程进行质量判断和控制,并实现过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判断。

  供应链中心层面运用“MTO+MTS”(订单生产+库存生产)模式建立了以月度、周、日滚动形式生产计划来组织生产;车间作业层面运用“标准化+模块化”的柔性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协调一致,提高了交付能力;合理匹配、组织各工序技能熟练的生产作业员工进行生产,成为这种生产模式重要支撑,保证了产品质量与产能稳定、可靠。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柔性制造能力,在产能和交货期等方面能够较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优化生产计划与库存管理,完善月度生产计划制度,同时化小各工序化小装配单位,采用先部件再整机、标准件小批量备货、各工序采用并行或串行等工作模式进行工作。同时使用不同类的精益生产工具,如标准工时管理、精益生产管理、精益供应链管理、标准化作业、目视化信息看板、多能工制度、业务变革等方式提高生产组织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2)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与同行业企业大都采用流水线的传统生产方式不同,公司采用“流水线作业+作业岛”相互结合方式,实现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如单元部件采用流水线方式,柜体装配采用作业岛作业方式,细化装配单位,采用先部件再整机、标准部件小批量备货、各工序并行或串行等工作模式,提高生产制造过程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实现柔性生产,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公司对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反应能力。

  (3)核心流程自主完成

  公司各类产品由众多电子元器件和配件构成,公司主要负责生产工序中的核心环节,包括图纸设计、电路板设计与防护、软件设计与烧录、组装、测试检验等。尤其对于线路板加工,贴片、直插、老化、检测、三防涂覆等各环节均在防静电无尘车间内实施,一方面保护技术的保密性,一方面加强对线路板质量的控制,降低整机故障率。公司拥有一整套试验系统和试验方法,具备大容量设备测试的能力,所有出厂的设备均进行满载试验,以保证产品的稳定性。

  4.营销模式

  公司的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储能系统等产品以直接销售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邀请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向公司采购整机或配件产品后销售至其下游客户,公司该种模式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产品得到了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生产成本+合理毛利”的定价方式,对同型号的产品制定一个基准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综合市场竞争情况、供货量大小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

  公司主要产品通常采用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通常情况下,签订合同时一般约定预收部分货款,发货后(或到货后)再收取部分货款,安装调试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再收取部分货款,剩余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公司产品质保期通常为12个月,客户质保期主要以行业惯例为主,在行业常规质保期的基础上通过与不同客户协商或响应不同客户招标要求而有所差异。从不同行业类型的客户看,冶金、矿业、建材等传统行业质保期主要为12个月,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以及市政项目质保期主要为12个月或24个月,少量产品质保期存在3年以上的情形;轨道交通项目质保期多为24个月。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中低压变频器、智慧储能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具体细分行业为“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9)”。从应用领域上看,公司属于新能源领域的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行业情况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智能电网等政策标准的推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高压、高压输配电电网的建设以及原有电网的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均为电能质量治理产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市场。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其中集中式光伏5.1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75亿千瓦。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

  2025年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行业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同时也面临着市场竞争、技术创新、成本控制等方面的挑战。企业需要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拓展市场,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2)高压变频器行业情况

  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电力、市政、建材、冶金、石化、矿业等高耗能行业,因此高压变频器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伴随着我国经济往绿色低碳转型,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加强节能降本管理。变频器调速技术可以改善工艺,提高能效,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2024年变频器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市场规模有所波动,总体保持增长,但增长率有所放缓。2024年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预计在61亿元,增速放缓。随着经济复苏与行业需求增长,高压变频器市场有望恢复稳健增长趋势。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预测,预计2025年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将达到63亿元。

  (3)智慧储能行业情况

  储能行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随着各国对绿色能源转型的推进以及新能源发电占比的不断提升,储能技术在保障电网稳定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球储能市场在2024年迎来了显著的增长,这一趋势预计将在2025年继续保持。根据相关数据预测,2025年全球新增储能装机将达到261GWh,同比增长41%。

  (4)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行业情况

  《“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纳入国家标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的大中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达到1万公里,规划还提出“推动先进交通装备应用,提高装备标准化水平,巩固提升高铁、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在轨道交通等技术装备领域创建中国标准、中国品牌”,国产品牌的产品和技术将被广泛应用于新一轮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交通运输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 年)》,提出加快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推进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先进交通装备应用,提高装备标准化水平,巩固提升高铁、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在轨道交通等技术装备领域创建中国标准、中国品牌,国产品牌的产品和技术将被广泛应用于新一轮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

  (5)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行业情况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安全态势高度重视,通过修订相关法规、提高安全标准等手段,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同时,随着煤炭采掘深度加深,矿井作业环境逐渐变得复杂和危险,对煤矿安全设备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技术革命加速演进,非化石能源替代步伐加快,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煤炭行业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属于电能质量治理装备,国际上本行业的技术领先者是ABB、SIEMENS等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我国无功补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进口替代的过程。公司在高压SVG领域产品类别完善,可广泛应用于源、网、荷、储,在新能源风电、光伏、汇集站等行业项目中,可以保障电网系统稳定、高效、优质地运行,显著提高电网配电质量和新能源并网容量。报告期内,公司凭借SVG产品领先的行业创新优势和市场地位,荣膺“2024年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处于国内市场前列。

  (2)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产品改进和优化设计,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从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靠性综合来看,在行业内逐步成为国内知名、行业认可的高压变频节能和控制设备专业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领军品牌”,生产的变频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十大品牌”、“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公司的“高压提升机变频器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处于国内市场前列。

  (3)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2014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9年12月由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742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正式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政府项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非常高,采购单位会对投标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因此目前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在国内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占据先发地位,在市场中排名前列。

  (4)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与新型电网建设的需要,储能技术被广泛应用。公司凭借在电力电子行业30余年的技术沉淀和能源行业的品牌资源,自主研发了包括PCS(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以及BMS(电池管理系统)在内的核心组件,实现了储能系统3S的全部自研自产。储能系统方面可提供容量配置灵活、并网电压等级灵活的低压1000V和1500V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又可提供单台大容量、单簇控制、无升压变压器、高效率、高质量输出波形、自动旁路技术的6kV-35kV高压直挂级联式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当前已广泛应用于供电系统的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环节,逐步推动虚拟电厂场景,构建互联互通的能源“路由器”。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智能电网等政策标准的推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高压、高压输配电电网的建设以及原有电网的升级改造,均为电能质量治理产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市场。在“双碳”目标规划下,新能源装机量持续增加,风光大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异军突起,对SVG产品的需求量持续增加;全社会用电量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电力消费在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持续上升,电网负荷加大,波动性增加,钢铁、煤矿、化工等行业对产生的电能质量问题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加大了对高压SVG产品的需求。

  2、随着电力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变频调速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高压变频器的性能和功能得到提升,进一步刺激市场需求。变频器技术发展趋势,逐步向集成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集成化方面,将高压变频器与电机、控制系统等集成在一起,实现整体优化,提高系统效率。智能化方面,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高压变频器的智能化控制和预测维护。绿色化方面,采用高效、环保的电路拓扑和材料,降低能耗和排放,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综上,技术发展促进了高压变频器市场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推动高压变频器市场的需求增长,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加速了高压变频器市场的整合和集中,提高行业集中度。

  3、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发挥新型储能调节能力,建设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同步完善调用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系统层面的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探索应用一批新型储能技术,建设一批液流电池、飞轮、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二氧化碳储能、液态空气储能、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的储能电站,同时引导新型储能电站的市场化投资运营。为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储能作为解决新能源发电波动性和间歇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其市场需求将随之大幅增加。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强调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年至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根据方案目标,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将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电力系统后的消纳需求将进一步拓宽储能应用市场,推动储能产业发展。2024年,尽管面临国际局势动荡、全球经济放缓等不利因素,但新型储能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根据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73.76GW/168GWh),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18亿元,同比增长12.7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亿元,同比增长5.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71亿元,同比增长8.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1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号文)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9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6,6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362,601.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292,598.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30010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63.81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89.59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注: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5488401048888888)余额为零,且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已结项,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0日、8月13日完成了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人民币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4月1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表所示。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565,530.83元(含利息收入)。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新风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新风光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报告期内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19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 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享有董事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为税前9.6万元/年。

  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 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 审议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胡顺全、邵亮回避表决。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而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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