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0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9,044,20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4.3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2,640,1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6.9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404,07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7.4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1,1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2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61,15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2935%。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19,5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8%;反对90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弃权121,4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36,4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8913%;反对90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4.2003%;弃权121,400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2.0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67,974,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4%;反对96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5%;弃权100,0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291,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3.1886%;反对96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5.2394%;弃权100,00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晓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晓斌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王晓斌先生,1973年0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历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华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13年2月至今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王晓斌先生现兼任张家港市国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保税区凯利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衡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王晓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晓斌先生在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处任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