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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4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已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丰炭材”),计划分别向河南汝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2年期,融资成本不超过4%;向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期限3年期,融资成本不超过3.82%。

  公司拟为汝丰炭材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流动资金借款、融资租赁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为业务合同及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臧朝伟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汝南街道幸福大道一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煤炭洗选;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肥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出资7亿元,占比70%,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占比30%。

  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少数股东汝丰焦化有限公司的股权已全部出质给公司,因而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汝丰炭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和实质控制权。汝丰炭材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各项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7.48亿元,即对控股子公司平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1亿元,对汝丰炭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75亿元,对新疆平煤天安电投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2亿元,累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5.97%。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所有在任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所有在任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生产经营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何佳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3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于2025年4月5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25-032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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