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9:15至15: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小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37人,代表股份461,411,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13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443,594,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6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32人,代表股份17,816,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5%。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0,028,9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4%;
反对1,183,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5%;
弃权19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51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767%;
反对1,183,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37%;
弃权1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0,277,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3%;
反对917,7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9%;
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763,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655%;
反对917,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76%;
弃权2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9%。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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