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股东张顼保证向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8.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5,741,300股。
● 高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张顼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不存在相关经营风险和其他应披露重大事项。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后,转让方张顼持股比例由29.12%减少至24.42%。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转让方张顼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高测股份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张顼直接持有高测股份159,240,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其中 130,099,939股为首发前股份,29,140,269股为张顼先生参与高测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张顼为高测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张顼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因四舍五入,表格中的数据存在尾差。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张顼
本次询价转让后,张顼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9.12%减少至24.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5年4月10日,张顼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7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本次询价转让后,张顼持股数量由 159,240,208股减少至133,498,908股,持股比例由29.12%降至24.42%。
张顼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组织券商向投资者发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4月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高测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向共计270家机构投资者发送,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43家、证券公司46家、保险公司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37家、期货公司2家、信托公司4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4月7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9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期间,截至2025年4月7日17:00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收到《追加申购单》合计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8.3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574.13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高测股份
股票代码:688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顼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4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59,240,208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33,498,908股股份(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4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其他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未在其他公司任职,其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顼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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