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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0日至1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王立雄监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评估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11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于202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未、章小华、沈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1、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1)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

  2025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4家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集团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亿元

  

  注:1、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及其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组织,构成企业类主要股东关联方(简称“主要股东关联集团”)。

  2、上表中“/”表示2024年度未预计该类型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或未发生该类型关联交易,下同。

  (2)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

  2025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控股子公司或公司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法人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3)其他关联法人

  2025年,基于业务合作需求,公司拟给予2家其他关联法人关联集团如下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亿元

  

  注:1、上表中“-”表示报告期内发生过该等类型的关联交易,但期末余额为零,或报告期内非公司关联方,下同。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6,049,255,401股,公司曾持股5%的股东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交投”),持股比例降至4.91%(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持股比例被稀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杭州交投及关联体仍为公司证监口径关联方。

  3、2025年1月24日,澳洲联邦银行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澳洲联邦银行以将其持有的公司329,638,400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华保险,转让股份数占公司2024年末普通股总股本的5.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新华保险及关联体为公司证监口径关联方。

  (4)关联自然人

  根据2024年关联自然人授信余额及2025年业务开展需要,在不优于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的前提下,2025年度拟申请单户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全部关联自然人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贷款承诺等。

  2、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5年度拟申请资产转移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买卖,信贷资产及其收(受)益权买卖、抵债资产的接收与处置等。

  3、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5年度拟申请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因提供或接受服务产生的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审计服务、托管服务、技术和基础设施服务、财产租赁以及委托或受托销售、房屋租赁费/支付或收取资产管理服务费、托管费、债券承销费等费用。

  4、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5年度拟申请存款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20亿元(发生额),主要为公司关联方存入公司的非活期存款类业务。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定价遵循合理性和公允性的基本原则,主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采用市场对标法,确保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价格、同业价格相近,与市场上非关联方同类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偏离,不优于独立第三方,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按照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办法中的定价方法进行定价,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风险等情况进行确定价格。对于公司优质客户,公司在发放贷款时严格遵循风险定价原则,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同业定价等方面综合分析后确定价格。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0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7月17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障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7月17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5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宋剑斌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李常青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唐荣汉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60,775.7万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27,603.6万元;

  3、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2024年末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元人民币(含税,下同),按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631,235.9万股为基数计算,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股利176,746.1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加上2024年度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21,967.7万元人民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0元人民币),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8,713.8万元人民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资本积累,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批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批准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七、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批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批准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十、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十二、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楼未、章小华、沈明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情况介绍》。

  十三、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十五、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六、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十九、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股东履职履约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通报。

  二十一、 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出具并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树浙、唐荣汉、李常青、洪小源回避本议案表决。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周亚虹先生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周亚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周亚虹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周亚虹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拟召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确定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日期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还听取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周亚虹先生简历

  周亚虹先生,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高级会计和审计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

  周亚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亚虹先生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李常青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唐荣汉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并代行表决权。

  (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剑斌,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章建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晓茵,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4年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七) 经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2024年末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上述预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此基础上,加上2024年中期每10股已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0元(含税),2024年全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二) 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杭州的城市商业银行。201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600926)。公司主要业务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及浙江省其他市县,公司坚持做精杭州、深耕浙江,同时积极拓展长三角区域及国内一线城市业务,搭建了覆盖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合肥等重点城市的区域经营布局。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及全面的金融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已拥有较为扎实的客户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金融产品体系,业务资质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已成长壮大为一家经营业绩优良、资产质量优异、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

  损失准备”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2. 主要财务指标

  

  注:1.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24年1月,公司按照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永续债”)票面利率4.10%计算,向“20杭州银行永续债”债券持有者支付利息人民币2.87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永续债利息;

  3.2024年12月,公司按照杭银优1票面股息率4.00%计算,向全体杭银优1股东合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0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相应的优先股股息。

  3. 补充财务指标

  

  注: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

  4.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5.净利息收益率=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 补充监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流动性风险指标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2.资本充足率指标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3.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以人民币口径计算;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计算;

  5.其他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监管口径计算。

  5. 最近三季度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稳定资金比例依据原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6.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 股东情况

  (一)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二) 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8,401.98万元;2021年4月23日,上述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简称“杭银转债”,代码110079。

  下表列示了“杭银转债”的相关情况:

  

  (二) 报告期末可转债前十名持有人情况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股

  

  五、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行党委、董事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以客户为中心,以效能为导向,以奋斗者为本,全面推进“拓客访客一号发展工程”和“数智赋能一号管理工程”,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经营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81亿元,同比增长9.61%,其中利息净收入244.57亿元,同比增长4.37%,非利息净收入139.24亿元,同比增长20.2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69.83亿元,同比增长18.07%;基本每股收益2.74元,同比增长18.61%,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00%,同比提高0.43个百分点。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1,123.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72%;贷款和垫款总额9,374.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04.03亿元,增幅16.16%;负债总额19,763.0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23%;存款总额12,725.5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2.74亿元,增幅21.74%。报告期末,杭银理财存续产品规模超过4,3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0.76%,与上年末持平;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为72.74%和55.61%,分别较上年末下降9.79、2.5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41.45%,保持较高水平。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4年末期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607,757.5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60,775.7万元;

  2.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27,603.6万元;

  3.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2024年末期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6,312,359,446股为基数计算,2024年末期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6,746.1万元(含税)。在此基础上,加上2024年度中期已派发的现金股利221,967.7万元人民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0元人民币),全年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8,713.8万元人民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0元人民币)。如本利润分配方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份数最终确定。

  4. 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千元)

  

  三、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98,713.8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4.47%,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是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营环境与日益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公司需强化内生资本积累,确保内源性资本补充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公司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落实国家金融供给侧改革要求,合理留存利润充实核心一级资本,持续加强对实体企业信贷投放,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实体经济的金融供给,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效能,又可为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积蓄发展动能,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综合考虑上述内外部因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五、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安永华明A股同行业(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丽菁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邱晨洁先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杭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斐先生,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杭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安永华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费用预计为人民币334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较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0万元,同比增长3.0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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