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委托出席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2.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创新薪酬管理体系,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薪酬激励政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公司制订2025年职工工资实施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年/人(税前)。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益,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政策、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兑现的议案》
根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2024年度没有完成目标利润,不实施兑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节约融资成本,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原则,公司拟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防范风险,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对公司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等情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方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定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80.0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15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413.62万元;(2)2024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38.8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003.16万元,其中:(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983.94万元;(2)2024年1-12月,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19.2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6,785.32万元,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0,257.3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0月21日,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24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104,152.5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截至2023年9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缩减建设规模,减少投入,建设年产10万吨固碱加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9.99984MW光伏发电项目”,并调整“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的部分投资内容,投资金额等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万吨CPVC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于2023年5月开始投入建设,预计于2024年10月项目主体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于2024年6月主体建设完成并投料试车,2024年12月实现产品批量合格产出,完成项目验收并转固,符合原实施计划。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塑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铜峰电子(600237)、同庆楼(60510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中鼎股份(000887)、口子窖(60358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塑股份(60093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可达(688800)、喜悦智行(301198)、禾昌聚合(83208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志伟、项目质量复核人洪志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出具的警示函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刑事、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70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与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相关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允、完整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的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和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9,130.18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61.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9,068.3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130.18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9,130.18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暂行规定》规定了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六)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公司代码:600935 公司简称:华塑股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428,760,177.74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760,177.74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国家“双碳”相关政策引导下,我国氯碱行业产能扩张得到有效控制,产能增速持续放缓,行业布局更趋清晰,单个企业平均规模继续提升。根据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PVC现有产能为2951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48万吨),产能净增长70万吨,其中年内新增90万吨,退出20万吨,占当前全球总量的47%左右。
随着我国新能源领域不断发展,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电池需求明显增长,相关化工品耗碱量持续提升,烧碱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投资热情提升,“碱氯平衡”问题更加受到关注。近几年,环氧氯丙烷、氯化亚砜等精细耗氯产品产能保持稳步增长,PVC在氯气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小幅降低,但作为最重要的有机耗氯产品,PVC近几年受关注度也有所提高,仍是实现氯碱行业“碱氯平衡”的压舱石,约占氯气消费总量的35%。与此同时,局部地区或个别PVC企业因不具备资源、能源优势,存在频繁停车或长期停车现象。因此,未来几年国内PVC仍将保持有进有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目前我国氯碱行业的布局逐渐清晰,PVC作为氯碱的主要产品,近年来的发展格局也趋于明朗,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成为该领域的领先代表。华北地区化工发展基础雄厚,近年来随着沿海乙烯法PVC装置陆续投产,区内乙烯法产能已超过电石法,且未来扩能仍以乙烯法为主;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电-氯碱-PVC-水泥”一体化项目,特别是近年来当地氯碱企业积极探索与绿电新能源的耦合发展,为光伏、风电提供基础原料的同时,充分利用绿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华东地区是我国氯碱产品主要消费市场,依托下游需求支撑和相对便利的对外贸易条件,当地氯碱产业逐渐探索出与石化行业、氟化工、精细化工和农药等行业结合发展的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以PVC和烧碱为核心的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业务涵盖原盐及灰岩开采、煤炭发电及电石制备、PVC及烧碱生产、“三废”综合利用、三氯氢硅和四氯化硅的生产与销售,以及PBAT/PBS的生产与销售等多个领域,成功构建起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PVC、烧碱、灰岩、电石渣水泥、石灰、三氯氢硅、四氯化硅、PBAT/PBS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可降解塑料—‘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环保等多个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2.96亿元,比去年末93.14亿元,增加9.82亿元,增幅10.54%;负债总额43.88亿元,比去年末29.47亿元,增加14.41亿元,增幅48.90%;所有者权益总额59.08亿元,比去年末63.67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7.21%。
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14亿元,同比55.63亿元,减少4.49亿元,降幅8.07%。利润总额-4.48亿元,同比0.17亿元,减少4.65亿元,降幅2733.72%,主要原因为主产品价格下跌;净利润-4.29亿元,同比0.30亿元,减少4.59亿元,降幅1521.0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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