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永林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下午15:00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4,429,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9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38,546,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85%。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65,888,4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32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540,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7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7,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4,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5,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2%;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4,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7,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7%;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4,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5,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4%;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4,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2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5%;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4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1%;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27,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7%;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45,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7%;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7%。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3,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5,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3,600,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反对7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5%;弃权102,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17,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93%;反对7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37%;弃权102,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24,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42,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6%;反对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2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8%;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42,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02%;反对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10,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2%;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8,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36%;反对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0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反对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26,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9%;反对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9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吕晓彤、陈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对应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件、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上城国际5栋25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黎
电话:023-68825666-666
传真:023-68825666-801
电子邮箱:baiya.db@baiya.cn
邮政编码:400042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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