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等工作方面均发表了意见或提出了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对2024年度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并撰写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对2024年度各项履职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各自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战略与目标,并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2024年经营目标,认真组织并实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规范运作、改革创新,保持了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基于对2024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1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5.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1%。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同时,为统筹资金管理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12,328.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因素,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表决回避:董事谈文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独立董事葛洪义先生、独立董事郑洪河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奖金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奖金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奖金及的确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交易方为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215.00万元。
本议案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18.0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张金柱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0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韦在胜、翟卫东、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0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韦在胜、翟卫东、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0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韦在胜、翟卫东、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0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韦在胜、翟卫东、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0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韦在胜、翟卫东、谈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以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行业前景与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深化内部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时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总结。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张金柱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张金柱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高效、有序地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进行调减;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回避:关联董事谈文、张金柱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4年6月21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计算,转增股本69,732,916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5,626,333元变更为245,359,249元,总股本由175,626,333股变更为245,359,249股。鉴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意发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派能科技”)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将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前一次授权期限届满之次日(2025年2月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同时,为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调整后的现金管理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711,2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7,827,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58,666.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3,968,533.1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号)。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和部分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60,1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6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65,765.4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7,034,099.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号)。
为规范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派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126,110.71万元包含发行费用。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累计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发行费用所致。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 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70亿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投资产品品种
(1)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即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优化资金管理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调整至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将本次增加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75,626,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4,043股后的公司股本174,332,290股为基数计算,转增股本69,732,916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5,626,333元变更为245,359,249元,总股本由175,626,333股变更为245,359,24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郝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4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监事会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因素,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监事薪酬方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因表决人数未过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表决回避:监事朱广焱先生、监事王以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下列子议案分项表决: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0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与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表决回避:监事郝博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对外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回避: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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