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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55.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7,733.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4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7.7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75.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21,280.28万元

  [注2]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9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用金额为111.32万元,已于2025年3月支付;尚未支付的其他费用金额(印花税)为14.27万元,已于2025年1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已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4日将募集资金10,256,718.43元转入子公司来宾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615888106740账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将募集资金209,358,992.53元转入子公司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州县支行20041101040020593账户,于2024年12月4日将募集资金187,120.07元转入子公司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支行19620401040011801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1,290.8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620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尚未到期金额合计为19,7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在保证公司行业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从而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四) 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2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上请注明“众鑫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公司会议室(2楼)

  联系电话:0579-82366698

  联系人:众鑫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健审〔2025〕359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57,301.18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3,939,366.88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38,7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8,149,241.2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 纳入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金额:2025年度,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亿元,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所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视具体情况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或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身的固定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企业保证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金额可在银行之间调剂使用。

  同时公司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债务本金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融资事宜。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部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和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二)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一、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控股子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崇左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8.24

  2、注册地点:龙州县上龙乡富龙路 8 号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宋清福

  5、经营范围:环保咨询服务:科普宣传服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6851.05万元,负债总额26305.91万元,净资产10545.14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63.3万元,净利润1351.72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浙江众鑫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11.2

  2、注册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上华街道仁和路11号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减振降噪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加工处理,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草及相关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1169.46万元,负债总额19878.73万元,净资产11290.73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12.09万元,净利润787.12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广西华宝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8.11

  2、注册地点:来宾市凤翔路 19 号

  3、注册资本:4,8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1878.32万元,负债总额9859.36万元,净资产52018.96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59.78万元,净利润16244.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ZHONG XIN ECOWARE TECHNOLOGY(THAILAND)CO.,LTD.

  1、成立时间:2023.11.01

  2、注册地点:No. 888, village no. 8, Bo-thong Sub-district, Kabin-buri District, Prachin-buri Province, Thailand

  3、注册资本:20,000万泰铢

  4、法定代表人:滕步彬

  5、经营范围:(1)购买、取得、接受、租赁、分期付款购买、拥有、占有、改进、使用和以其他方式管理任何财产;包括该财产的收益。(2)出售、转让、抵押、质押、交换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3)从事除保险业务、协会招募会员和证券交易以外的所有类型的业务和活动;担任经纪人、代理人或代表。(4)向银行、法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透支以及以其他方式贷出款项或提供信贷;无论有无担保;包括接收、签发、转让和背书本票或其他可转让票据;但银行、金融和信贷房地产业务除外。(5)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委派代表。(6)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成为以从事工业和手工艺为目标的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股东。(7)从事植物油浸出厂、米厂、糖厂、冰厂、即食食品厂、饮料厂、酒厂、卷烟厂业务。(8)从事纺纱厂、织布厂、布料染印厂、麻袋厂、黄麻压制厂。(9)从事木材刨削及干燥厂、锯木厂、门窗生产厂业务。(10)从事造纸厂业务、印刷厂、书籍印刷、书籍印刷品销售和报纸出版。(11)从事汽车轮胎制造铸造业务;轮胎铸造厂;塑料家电厂。(12)从事玻璃厂、陶瓷及釉料制品厂、陶器厂业务。(13)从事钢铁生产厂、金属轧铸厂、锌厂、汽车装配厂、汽车车身装配厂业务。(14)从事天然气生产。(15)从事岩石爆破和岩石破碎业务。(16)从事采矿、冶炼、矿物分选、矿物加工、矿物冶炼、矿物选矿、矿物勘探、矿物分析检验、矿物磨粉、矿物运输、盐业养殖等(17)从事、生产和销售可降解植物纤维产品。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8815.05万元,负债总额5642.37万元,净资产13172.68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万元,净利润-255.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东莞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10.11

  2、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沿湖东路1号2栋301室

  3、注册资本:3,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董众望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包装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101.27万元,负债总额2107.46万元,净资产993.81元,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5.86万元,净利润-500.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本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考虑了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众鑫股份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众鑫股份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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