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6 公司简称:精工钢构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2,890,171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2,766,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209,930.8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024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1万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建筑业总产值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3.9%,建筑业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同时国内经济仍面临着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深,国内需求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挑战。
(一)内外因共振推动建筑企业出海开辟第二市场
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十多年来,沿线国家开始摆脱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低级发展阶段,进入以资金、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工业化时代,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带动基建需求不断攀升,预计将为我国建筑企业带来较大的海外项目订单增量。
据商务部统计,2024年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39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5%。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6,556.5亿元人民币,增长1.4%。
(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速,部分细分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机会
1、高端制造业需求增长,推动工业建筑市场规模再上新台阶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发展新质生产力放到年度政府重要工作中。得益于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工业化的深入推进以及政策对制造业的支持,2024年工业建筑市场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9%。随着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崛起,对高品质、高标准的工业厂房需求不断增加,有望进一步推动工业建筑市场规模的扩大。
2、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更新市场潜力巨大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将成为建筑市场的重要增长点。这些项目不仅包括房屋建筑的修缮与改造,还涉及到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社区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2024年7月31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未来五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实施等作出部署。《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加强城市洪涝治理、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推进绿色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统计,2024年,我国共实施城市更新项目6万余个,完成投资约2.9万亿元,全国已有41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21个城市设立城市更新局,常态化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专职管理。
(三)产业升级加速,以钢结构智造构筑“好房子”发展新格局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着重提出要推动传统产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建筑工程行业作为传统产业和国家的支柱产业,具有规模体量大、涉及行业广、从业人员多等行业属性,面对新的形势及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筑业亟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新技术、新要素、新动能打造产业新优势。在2024年末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再一次强调要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回稳,深化城市更新,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建设质量和安全。特别是在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方面,提出要加快新型建造方式的应用,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好房子”理念写入报告,并明确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这不仅是民生工程的升级方向,更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目前各地已开始从标准、政策、示范、监管、产业等方面推进“好房子”建设探索实践。
(四)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仍是大趋势,绿色建筑模式发展空间广阔
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业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推进,建筑用能结构更加优化,建成一批绿色低碳高品质建筑,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显著成效。” 目前,BIPV 已经在商业体、公共机构、交通枢纽、工业厂房等大规模应用,未来,分布式光伏将成为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在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在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产品与服务
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工程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完整建筑产品。
钢结构,指用钢板和热轧、冷弯或焊接型材通过连接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荷载、传递荷载的结构形式。钢结构工程业务是公司的业务基石,公司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结构工程的基础上,公司提供完整的建筑产品。首先建筑的完整性:公司提供的是建筑整体的完整解决方案,不仅包括结构本身,还涵盖楼面、墙面、屋面、楼梯、设备机电、装修等所有完整建筑所必须的部分;第二,可实现高装配率:对于装配式建筑,公司自主研发开发形成了绿筑 GBS 集成体系,装配率最高可达95%。
公司的建筑产品体系可以分为公建、工业和居住三大产品类别。公建产品又可进一步细分为非标产品和标准化产品,非标产品指机场、高铁站、体育场馆、会展中心、剧院等个性化订制产品,标准产品则主要指装配式建筑,包括学校、医院、办公产业园区等。工业产品指工业类厂房,以及延伸的物流中心、仓储冷库、垃圾焚烧站等。居住产品则主要包括住宅和公寓。
商业模式
对于钢结构工程业务,公司采用专业分包模式,提供设计、制造和安装一体化服务。
在此基础上,公司正积极从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商向 EPC 工程总承包商进行转型,进而商业模式也有所变化:从钢结构工程的分包商,即建筑钢结构构件制造与安装,向整体建筑产品和全套建造服务的提供商转型,即提供包括整个建筑相关的项目策划、设计、采购、制造生产、施工安装、运维等所有建筑项目环节在内的全套技术、产品和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9亿元,同比增长1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亿元,同比下降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亿元,同比下降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亿元,同比增长63.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1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二)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三)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晶娃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3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4年,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哓妍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20 年加入本所开始执业,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累计服务4年,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长期从事证券业务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且在担任公司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以来一直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了积极建议和帮助。同时,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5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估值提升计划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公司拟通过聚焦主营业务、优化资产结构、深化技术创新、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视投资者回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探索并购重组、鼓励控股股东增持与回购注销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股东回报能力。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3.88元/股;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4.12元/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继续以“五五战略”为指引,坚定执行“双轮驱动”(内涵式发展+外延式增长)和“四化战略”(专业化、集成化、全球化、数字化),致力于成为“创新驱动的钢结构建筑科技型平台公司”。
未来,公司将在深耕钢结构业务的同时,加大“出海”力度,开拓新兴业务,促进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一是不断巩固在钢结构专业分包领域的竞争优势,立足华东等优势区域市场,辐射全国,持续深耕钢结构优势业务,扩大市场份额。二是积极构建“出海”新格局,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发展机遇,精耕细作东南亚、澳新、中东等优势区域,尝试突破欧洲、东非等市场,通过精准定位目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合作等方式,在海外开辟第二市场。三是积极开拓新兴业务板块,把握国家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在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等细分领域加强专业聚焦。四是继续积极谋求从钢结构专业分包向总承包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
(二)提升现金流管控水平,优化资产结构
公司将继续以“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防范风险”为目标,借助国家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契机,加快应收款项的清收清理,持续改善现金流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一是通过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专项清欠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制定清欠行动绩效薪酬激励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并与清欠专班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对清欠效果长期不佳责任人进行处罚;三是通过商业汇票、供应链金融、ABS等工具压减现金支付,改善现金流质量。
(三)技术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驱动发展的核心动力,致力于通过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估值。
2025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在钢结构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同时前瞻布局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等领域,推进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与BIM、AI等先进技术的深度融合,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竞争力。
此外,公司将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标准制定,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导地位,助力整体估值提升。
(四)重视投资者价值回报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为此,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政策及利润分配机制。
2025年,公司将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将平衡股东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规划,公司规定了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一步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
(五)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元化方式向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与认同感。
为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发布后,采用可视化手段解读财务数据,并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此外,公司将充分利用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路演与反向路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沟通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密切互动,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机制,确保披露内容的深度、广度及准确性,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为投资者提供清晰、真实、完整的信息支持,进一步增强市场信任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公司将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协调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规方式进行及时回应。
(七)探索并购重组,促进估值提升
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密切关注行业发展,积极寻求与公司业务协同性强,成长性高、规模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旨在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充分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发挥协同优势等方法实现公司估值的提升。
(八)鼓励股东增持与回购注销,提振市场信心
公司将结合经营需要,加强与控股股东的沟通联系,鼓励控股股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公司股份回购注销等方式,提振资本市场信心。积极配合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2月,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股票增持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计划在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截止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999,12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72,399,651.16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形成的库存股变更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的,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7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积极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二) 资金来源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投资种类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 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五) 投资期限
自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投资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59%,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可能存在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明确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各种规定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控制风险,以审慎的态度来进行证券投资;
2、 针对公司拟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司将在认购前依据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和评估。投资过程中,公司将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调整,防控投资风险。
3、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4、 公司将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管理和跟踪,确保投资安全;
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2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6,699.86万元人民币,具体计提项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核销资产状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核销金额为9,330.6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结合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882.38万元。
2、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同时结合存货库龄、效期、是否滞销及盘点情况,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库存商品减值362.50万元。
3、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755.53万元。
4、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坏账准备14,699.45万元。
三、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利润影响情况
1、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6,699.86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699.86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由于上述资产核销均计提足额的减值准备,因此不会对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部分资产核销事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时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对当期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等进行核销处理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及相关资产核销。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精工钢构独立董事意见
4、精工钢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39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为78.84亿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及敞口银票授信50.11亿元,工程类保函授信28.73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下一年审批该事项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如下:
备注:潘吉人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4年4月1日辞去高级副总裁职务。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5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黄幼仙女士、陈国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黄幼仙女士、陈国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赵平先生、戴文涛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0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1,680,273.09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780,385,948.4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12,890,171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22,766,03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90,124,1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209,930.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59,209,930.8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1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是根据公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规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5-044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公司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和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实现可持续促发展
公司在“五五战略”的指引下,以流程型组织变革为引擎,强化战略聚焦与运营管控,实现逆周期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金额219.7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承接亿元以上46项,体现了公司在承接重大项目上的竞争力。此外,公司海外业务有新发展,重返沙特市场,首次进军欧洲和东非市场。报告期内,国际业务新签合同金额30亿元,同比增长202.9%。
二、聚焦创造价值,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表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稳定投资者预期,公司控股股东于2025年2月披露增持计划,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6000万股。截止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累计增持53,999,122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72,399,651.16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同时,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形成的库存股变更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理念,以持续的企业发展和业绩增长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2024年7月1日,公司顺利完成2023年度现金分红,向股东派发股利共计约1.2亿元,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一步提高了现金分红比例,以实际行动回馈投资者。
2025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兼顾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切实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与发展成果。同时,公司将重视运用股份回购、增持等方式,进一步增厚投资者回报,提振市场信心。
三、科技创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自主创新科技力度,积极推动技术创新研发,着力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助力行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授权发明专利48项,11项成果收获国际领先或先进评价,省级工法12项,省部级、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再入11项。公司首次揽获浙江省“尖兵领雁”重点研发项目和绍兴市“三位一体”重点研发项目,承担省、市、区3项绿色低碳重点研发项目。公司的装配式PEC产品体系技术课题《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本理论、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经行业专家评审组审定,研究成果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报告期,公司累计召开股东会4次、董事会13次、监事会7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1次,主要对定期报告等专项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报告期,凭借先进管理理念和卓越管理水平,公司首次获评中国卓越管理公司(BMC),与比亚迪、联想、唯品会、名创优品、金发科技等15家企业共同上榜,这也是当前中国唯一针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的国际奖项。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持续加强董事会规范建设,高度重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继续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培训,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
报告期,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专项培训及内部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案例,确保“关键少数”能够紧跟法律法规的更新步伐,深刻理解监管动态,并持续强化自身的合规意识,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严守合规底线,强化履职尽责。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监高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传递信息,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强化信息披露透明度,多渠道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2024年度,公司披露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93份,召开了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度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共3场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对相关经营成果及具体财务情况进行详细交流。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在加强信披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采取上证E互动、路演与反路演、热线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帮助投资者全面、清晰地了解公司价值,提升对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七、其他说明
2025年,公司将结合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坚持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切实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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