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晖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收到独立董事赵治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治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赵治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赵治纲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玉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王玉涛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王玉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JIANG ZHIMING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晖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晖榕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潘晖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

  王玉涛先生简历

  王玉涛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计学专业教授。2012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8年8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23年4月至今,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潘晖榕先生简历

  潘晖榕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2009年2月至今就职于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总监、技术副总经理,现任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晖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8.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2万元/月,按月领取。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赵治纲、邢会强、崔萱林回避表决。

  8.2非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及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的定位规划,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董事长邱子欣先生的董事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固定金额为税前180万元。

  除邱子欣先生外,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报酬按其职务领取,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子欣、JIANG ZHIMING、李亚梅、王豫川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税前薪酬

  

  (2)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原则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基础年薪+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半年、年度发放或者年度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JIANG ZHIMING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日常治理需求,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和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收到独立董事赵治纲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治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赵治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赵治纲先生在独立董事改选期间将继续履行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玉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玉涛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JIANG ZHIMING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晖榕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6、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实际经营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敢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优利德、高凌信息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键泯,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掌阅科技、广电计量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洪思,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万泰生物等上市公司年报。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上述收费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

  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5.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通过公司邮箱wtzqb@ystwt.com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9:00—11:00、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7号

  邮编:102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财会[2023]11号”),规定了根据数据资源的持有目的、形成方式、业务模式,以及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等,对数据资源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 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财会[2023]11号及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财会[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7号、财会[2023]11号及解释第18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