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德园路288号(德感工业园区)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秦彦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1.00《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股份数175,808,982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6,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41%;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4%;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76,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41%;反对1,7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24%;弃权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庆 李小玲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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