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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辉先生。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701.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57%;营业利润21,604.03万元、利润总额21,467.97万元、净利润20,214.0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4.54%、24.63%和20.9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责任管理,提高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将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在原有职权基础上增加相应可持续发展管理职权等内容,修订部分条款,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织架构、成员职责及任期等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340号)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2,140,279.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500,026.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1,427,120,310.7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1,141,540.3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903,921,412.88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90,713,362.52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0,912,74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4,957,500股后的总股本425,95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114,629.64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同时,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为人民币85万元,其中含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根据2025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应对汇率异动及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拟在银行申请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0亿元,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由财经管理中心自行安排。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35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其中各子公司被授权可获取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60,000.0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万元、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3,800万元、广东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2,800万元、浙江洁美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800万元、天津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01,600万元、浙江洁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额度30,000万元、浙江柔震科技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7,000万元。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参考当前价格,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5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骥柠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约27%,有部分外汇收款,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货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缓解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及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会计师对上述报告的鉴证意见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三、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独立董事及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和地区的收入水平,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绩效评价要求,拟定公司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薪酬9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本议案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总经理基础年薪为10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副总经理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财务负责人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为40万元,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发放,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骥柠、张永辉、张君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宋执环、张睿、徐维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执环、张睿、徐维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关联董事宋执环、张睿、徐维东回避表决。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内容,规定“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建立健全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增设风险管理职能,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名称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权进行调整,其组织架构、成员职责及任期等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修订其议事规则的公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召开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作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8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9:30至11:30,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电子邮箱:002859@zjj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1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11:0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春华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701.68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57%;营业利润21,604.03万元、利润总额21,467.97万元、净利润20,214.0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24.54%、24.63%和20.9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340号)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2,140,279.1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500,026.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1,427,120,310.7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1,141,540.3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903,921,412.88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90,713,362.52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0,912,74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4,957,500股后的总股本425,95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114,629.64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同时,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为人民币85万元,其中含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及服务,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及服务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参考当前价格,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7,500万元。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经营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公司对监事进行了考核并确定薪酬,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监事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概述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长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公司将深耕主业、创新引领、深化转型,积极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透明信披,畅通多元化沟通渠道,建立良好投资者关系;通过持续现金分红用实际行动回馈股东、积极实施回购股份、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等举措提振市场信心,积极主动回报投资者,共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体详见《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

  (一)深耕主业、创新引领、深化转型,积极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4 年,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订的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2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4%。另外,公司进一步拓展了新能源材料领域的产品范围,并购柔震科技,将膜材料业务延伸至复合集流体,复合铝箔、复合铜箔、涂碳复合铝箔等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体系,优化了业务布局,增强了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有效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二)重视股东回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1、持续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6.30亿元,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4%。其中,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2.31亿元,占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05%;2024年度现金分红1.02亿元,其中2024年前三季度的分红总金额51,114,616.68元;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0,912,747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4,957,500股后的总股本425,955,2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1,114,629.64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两者合计为102,229,246.32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57%。此外,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金额为100,982,842.36元(含交易费),回购注销总额0元。

  2、实施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对价值提升的信心,提振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自2019年至2024年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028.16万股,回购金额2.51亿元。其中,2024年公司回购股份495.75万股,回购金额1.01亿元,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重视投关管理,多渠道加强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通过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券商策略会、调研参观、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时传递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报告期内,通过与主流券商联合或自主举办现场调研接待或线上会议交流等方式,累计接待线上线下投资者调研约126人次;参加券商线下策略会28场次;举办业绩说明会2次;互动易平台及时回复率100%;券商分析师对公司保持高度关注度,全年出具研报或点评报告57份。

  (三)夯实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具备健全有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治理架构,并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三会一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责权明确,相互制衡,推动了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报告期,公司共召董事会会议10次、监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均得到了有效实施。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专项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三项制度,后续还将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公司相关制度。

  (四)强化信息披露,持续提升市场形象树立。

  公司始终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加强行业变化、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报告期内,高质量发布定期、临时报告146份,公司还通过年度ESG报告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可持续发展动态,更好地传递公司价值。

  未来,公司将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的职责与义务,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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