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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 受让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财产份额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亨集团”)及公司股东北京联芯二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二号”)、北京联芯三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三号”)、北京联芯八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八号”)、北京联芯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十号”)、北京联芯十一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芯十一号”)的通知(联芯二号、联芯三号、联芯八号、联芯十号、联芯十一号以下合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易亨集团与以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11名有限合伙人分别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的约定,激励对象在燕东微任职期间,持有持股平台的份额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收回或自行转让。在股权激励方案锁定期内,发生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完毕退休手续或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形,激励对象须将所持持股平台的份额转让,转出价格按照协议相关规定确定,受让价格应不低于转出价格,高于转出价格部分扣税后归持股平台。

  经各方友好协商,按照上述《合伙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价格,易亨集团与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方将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易亨集团。相关情况如下: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仅是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财产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之间的变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亨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万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均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易亨集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关于锁定期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易亨集团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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