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鉴于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同时,中国证监会近期集中修改、废止了部分新《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尚待公司统一调整,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前公司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在修订前仍由第十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延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14日
公司代码:600617 公司简称: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921,809.1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8,768,269.80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1,792,180.91元,减应付的普通股股利199,809,149.92元,截止2024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5,088,748.08元。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呈现复苏态势,并创下历史新高。预计2025年天然气需求将继续攀升,这主要得益于亚洲市场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全球天然气供需平衡依旧脆弱,供应端持续承压,地缘政治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了价格波动。美国大幅削减了清洁能源投资,并增加了油气领域的投资,这一举措势必对全球天然气价格产生显著影响。自2025年1月1日起,俄罗斯正式停止经由乌克兰境内的管道输送天然气,尽管此举不会立即对欧盟的天然气供应构成直接风险,但将促使欧盟增加液化天然气(LNG)的进口需求,并在年内加剧市场基本面的紧张态势。
国际方面:
1、美国:2024年,美国天然气消费量达到946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9%(约170亿立方米),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电力部门的强劲需求。由于用电需求的激增,电力部门天然气的消费量大幅上升,增幅达到4%(约170亿立方米)。美国天然气产量为10600亿立方米,同比下降0.09%(约10亿立方米)。这一下降主要归因于美国国内天然气市场趋于饱和,需求增长放缓,以及海恩斯维尔盆地和阿巴拉契亚盆地的产量减少。LNG方面,归因于普拉克明和科珀斯克里斯蒂项目的扩建与增产,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增长14%(约170亿立方米)。
2、欧洲:2024年,欧洲天然气消费量达到49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0.5%(约20亿立方米),由于寒冷气候的影响、风力发电效率的下降以及工业用气需求的增加,欧洲天然气消费量在第四季度恢复增长趋势。LNG方面,2024年全年欧洲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同比下降了18%(约300亿立方米)。尽管如此,美国仍然是欧洲最大的LNG供应国,其供应量占欧洲LNG进口总额的47%。
3、俄罗斯:2024年,俄罗斯天然气产量达到682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约450亿立方米),这主要得益于管道天然气的强劲出口表现。其中,通过“西伯利亚力量”管道输往中国的天然气量达到310亿立方米。此外,俄罗斯还通过中亚-中心管道系统,经由哈萨克斯坦,增加了对乌兹别克斯坦的管道天然气出口量。俄罗斯的天然气消费量达到516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2%(约210亿立方米)。这一增长主要归因于寒冷气候下居民取暖用气量的增加,以及电力和工业部门对天然气的需求上升。
4、亚太:2024年,亚太地区天然气消费量增长约5.5%,这一强劲增长主要由中国和印度两大市场的推动,两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年内均呈现两位数的显著增幅。在发电、交通运输以及工业用气的推动下,泰国、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亚洲新兴市场的天然气消费量增长了约2.5%。LNG方面,亚太地区2024年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量增长了9.3%(约320亿立方米)。其中,中国的进口量增幅为7.7%(约76亿立方米),继续稳居全球首位。印度的进口量增长显著,达到21%(约60亿立方米)。与此同时,亚洲新兴市场的进口量也实现了18%的增长(约84亿立方米)。
国内方面: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以及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挑战,国家积极实施逆周期调节政策,促使经济总体上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全年天然气市场供需形势显著宽松,呈现供需两旺的局面,多项关键指标增幅均创下历史新高。
2024年,国家持续深化能源安全战略的实施,各大油气企业在勘探、开发及生产等环节的投资也持续增加。国内天然气勘探开发不断向纵深拓展,尤其在陆上深层和海洋深水区域展现出强劲势头。与此同时,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技术日益成熟,开采效率显著提升。2024年,国内天然气产量达到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40亿立方米,增速为6.2%,有效发挥了保供的“压舱石”作用。
2024年,随着“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的全线贯通,其年输气能力已提升至380亿立方米,我国管道天然气进口总量因此显著增长。全年管道天然气进口量达到75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9亿立方米,增速达13.3%,为国内天然气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而LNG方面,2024年LNG进口量达到7694万吨(约合1061亿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50万吨(约合76亿立方米),同比增幅为7.7%。
2024年,国家出台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有效提振了消费市场,天然气市场消费也重新步入快速增长轨道。天然气调峰电站、LNG重卡、LNG船舶等项目呈现火爆态势。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达4260亿立方米,增量300亿立方米,增速为8%。
2024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为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保障能源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了能源的定义、能源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能源监管部门职责等内容;还明确了各级各类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等;同时对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加强能源市场建设、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等都作出规定。
(一)主要业务
新能源企业的经营管理及相关咨询;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咨询服务;燃气经营:天然气、乙醇的销售管道输送服务;储气设施租赁服务;集中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供热系统技术咨询及维修;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信息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进出口: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
(二)经营模式
长输管网业务:按照销售计划,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输送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
城市燃气业务: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输送和分配给城镇居民、商业、工业等用户。从大类别管理衍化成细致化、需求化、营销化的服务型管理模式,形成“常规业务+重点业务”业务模式。
燃气销售业务:从上游统一采购资源,经管道主体公司长输管网输销至下游城市燃气公司、工业用户、液化工厂及热电厂。在供销链条中,供气按照“日指定,周平衡,月计划”的方式进行,即在确定每月供气计划的基础上,每周进行供气量平衡分配。同时,下游用户或经销商根据用气需求每日上报上一级供应商,上一级供应商根据用气量实际需要进行调度,从而确保各级管道平稳运行。
液电调峰业务:液电板块主要功能为调峰和储气,夏季启机为全省燃气管网进行调峰,并在入冬前将储罐库存液位拉满,以保障冬季燃气供应,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在采暖季出现燃气供应缺口时,启动应急保供预案,向管网用户进行燃气反输。
新能源业务:通过规模化牧场的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产出生物天然气、沼渣和沼液,生物天然气通过自建燃气管道直供工业燃气用户,沼渣深加工为有机牛床垫料,销售给牧场,沼液是优良有机液肥,通过自建沼液管道还田。
(三)公司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
1、长输管网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为长输管网板块主体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燃气长输,管网覆盖全省所有地市,在不断优化完善管网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管网整体调运能力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了国家级气源及省内煤层气气源在省内的联通,并与省内其他燃气长输管网公司实现互联互通。目前,全省管网架构基本成型,年输气量占全省用气量的2/3以上,在我省的燃气市场中游环节占据主导地位。
2、城市燃气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城市燃气板块主体公司。其通过多源化气源采购,依托城市配气管网,发挥泛区域中压环网优势,匹配用户需求,精准对接下游用户,科学规划、互联互通,合理分配气源和资金,拓展发展空间,提升经营实力,增加经营效益,供气规模在山西省占主要地位。
3、燃气销售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为燃气销售板块主体公司。其通过统一规模采购成本优势、统一合同量价政策下营商环境公开公平透明优势、国家干线下载优势和省级管网互联互通优势,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深耕燃气主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4、液电调峰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液化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为液电调峰板块主体公司。其提供全供应链融合的应急调峰、储气反输、LNG生产及平台运营等一站式LNG产业投资运营服务,是山西省内产储能力最高、调峰保障最强,市场份额最大、产业链最完善的LNG生产运营企业。
5、新能源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同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新能源板块主体公司。其以应县生物质能源循环利用项目为依托,通过中温厌氧发酵工艺对当地规模化牧场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气提纯生物天然气并入燃气管网,沼气提纯后的二氧化碳用于微藻养殖,沼渣处理后用作牛床垫料和有机肥,沼液作为有机液肥通过管道还田,形成了“环境保护-甲烷控制-清洁能源-种养循环-生物固碳”五位一体的生物质能源循环经济全产业链发展。该模式为山西省内首创,在全国范围也具有一定推广意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45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91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95.0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09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各级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2025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425.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425.00万元。
●预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概述
为降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成本,保障融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可抵押资产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各级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425.00万元。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可预计额度,在核定担保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的合同时,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伟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日
住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68,397.61万元;负债总额:377,868.85万元;净资产:90,528.77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23,348.27万元;净利润:1,765.3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75,790.89万元;负债总额:385,229.17万元;净资产:90,561.71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9,936.16万元;净利润:-0.81万元。
(二)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俊阳
成立时间:2013年1月30日
住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银通大厦九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认证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计量技术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9,612.19万元;负债总额:37,258.59万元;净资产:32,353.6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69,764.85万元;净利润:6,236.6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3,191.78万元;负债总额:32,804.80万元;净资产:30,386.98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962.50万元;净利润:2,000.92万元。
(三)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天泽
成立时间:2009年8月13日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华门新天地6号楼512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与管网的建设;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研究及咨询管理服务;燃气经营:天燃气;经销:天然气灶具、锅炉及相关仪器、仪表设备、管材管件;天然气工程施工、工程设计与工程咨询;对外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备的维护、抢修业务的服务管理;重型半挂牵引车辆租赁。(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联营企业。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占比35%;临汾市擎之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占比32%;临汾市蓝源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占比30%;临汾市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比3%,构成关联交易。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1,008.57万元;负债总额:40,275.37万元;净资产:733.20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4,535.29万元;净利润:-3,162.1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41,469.86万元;负债总额:41,671.41万元;净资产:-201.55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99.40万元;净利润:-993.24万元。
(四)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斌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7日
住所:大同市开发区云州街1169号
经营范围:天然气开发利用项目投资;城镇天然气经营;销售天然气灶具、茶炉、锅炉、天然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储运、配送与销售(热源使用)(以上国家禁止经营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合营企业,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占比50%;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比50%,构成关联交易。
企业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2,391.96万元;负债总额:16,757.34万元;净资产:5,634.6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2,007.40万元;净利润:-392.9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2,473.23万元;负债总额:17,379.81万元;净资产:5,093.4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706.65万元;净利润:-541.2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总额,实际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按股东大会授权签署担保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筹措资金,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分析,为超出股权比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应金额的资产抵押及对方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事项以及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64,250,000.00元(含本次新增额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9,250,000.00元,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5%和9.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11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李晓武先生、聂银杉先生、兰旭先生、杨广玉先生、贾晨菲女士、许瑞斌先生、张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推荐李端生先生、姚其志先生、王晓燕女士、刘贺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李端生先生、王晓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十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银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毋建冰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同意聘任张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王炜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三年,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李晓武先生、杨广玉先生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兰旭先生任职于公司5%以上股东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此情况外,上述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兰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外,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换届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李晓武先生简历如下:
李晓武,男,55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太原钢铁(集团)不锈钢工业园有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山西云时代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太重集团副总经理,运城市委常委、河津市委书记。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聂银杉先生简历如下:
聂银杉,男,5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兰旭先生简历如下:
兰旭,男,59岁,山西医学院医学学士。历任山西宏展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华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广玉先生简历如下:
杨广玉,男,5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潞安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潞安财务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上海晋燃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执行董事。现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贾晨菲女士简历如下:
贾晨菲,女,44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政工师。历任山西省安监局危化登记注册中心主任科员,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年工作委员会(团委)主任(书记),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务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
许瑞斌先生简历如下:
许瑞斌,男,44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助理工程师。历任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区域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山西高速国新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张帆先生简历如下:
张帆,男,4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门经理、投资规划部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端生先生简历如下:
李端生,男,68岁,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系主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控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申请上市)。
姚其志先生简历如下:
姚其志,男,43岁,管理学学士,执业律师。历任贵州同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经理,贵州兴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元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晓燕女士简历如下:
王晓燕,女,45岁,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会计学博士、资产评估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山西财经大学资产评估教研室主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贺群先生简历如下:
刘贺群,男,71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规划总院首席工程师,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俄合作项目部副总工程师,亚马尔LNG公司销售与海运副总监,北京燃气集团高级顾问,中投中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能源专家委员会主任,太平洋能源集团(中国)高级顾问,国家管网集团专家,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国电动能经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动能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聂银杉先生简历如下:
聂银杉,男,57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历任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西国化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毋建冰女士简历如下:
毋建冰,女,49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资管理部副部长、世行项目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监事,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国新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山西华新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帆先生简历如下:
张帆,男,48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处副处长,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西国新城市燃气有限公司董事,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门经理、投资规划部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王炜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炜刚,男,47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昌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发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总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洪鑫煤炭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层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2025-005号公告和2025-006号公告,以及2025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01、6.02、6.0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7日下午14:00(股东大会开始前)
六、 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5-00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贵春先生提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贵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5-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024年,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在其任职岗位的公司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2025年,按公司规定,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在其任职岗位的公司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监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讨论,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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