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2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 2159号文《关于核准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4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债券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1,045,000,000.00元(债券款扣除应支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1,035,141,509.43元已于2019年4月2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德胜门支行35010188000148324银行账户中),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1,692,924.53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33,307,075.4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2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4050002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6号)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3,109,66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4.35元/股,募集资金合计4,062,623,721.45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15,5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4,047,123,721.45元,于2023年12月13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的专用账户110902146410988银行账户中。本次发行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7,814,254.40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044,809,467.05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2月13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3GZAA7B0206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452,830.20元,其中承销保荐费9,858,490.57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26,415.09元,律师费用283,018.88元,资信评级费用273,584.91元,信息披露费用311,320.75元。
注2: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202,535.3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943,396.23元中,含审计及验资费用424,528.30元,律师费用283,018.88元,资信评级费用235,849.06元,该等费用于上表列报于募集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1,452,830.20元中。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和通知存款金额分别为180,000,000.00元、78,000,000.0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7,814,254.40元,2023年度已支付16,483,109.67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甲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及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告编号:2019-034)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相关子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指甲方: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乙方:开户行、丙方: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如下:
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光大证券在2020年12月31日后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2022 年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故自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即 2022年12月11日)起,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光大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公司与原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子公司、开户银行和中信建投证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3-002)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科技金融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首体科技金融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度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终止并取消募投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21-067)。公司已将上述结项和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31,561,439.8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2: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22-057)。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22-067)。公司已将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27,106,913.99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已不再使用,且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详见附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202,535.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3,396.2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44050007号予以鉴证。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资金57,145,931.59元。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产品等投资理财种类。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变更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和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减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并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即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825.63万元逐级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子公司”)增资,最终由重庆子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11,800万元向其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重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企管”)增资,用于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重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25.63万元,重庆企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000万元(公告编号:2019-090)。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74.37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司”)、天津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子公司”)增资,用于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天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474.37万元(公告编号:2019-091)。
(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告编号:2019-087)。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编号:2019-097)。
2、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该主体增资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分别为:
(1)保持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变,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编号:2020-079)
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济南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南云子可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济南云子”),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安全”)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万元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公司、安全公司、济南子公司增资,用于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增资后济南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人民币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50万元。
(2)变更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告编号:2020-076)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即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取消,同时,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湾区公司和广州企管。
上述事项均已经公司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告编号:2020-075)及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0-086)审议通过。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07),议案主要内容为:
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终止并取消后,公司将不再对拟用于原募投项目已购买建设用地建设开发。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转让给昆明农业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1,525万元,出售地块所得款项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对外转让已终止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盘活原募投项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对公司的资源整合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12)审议通过。
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并将节余和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0),议案主要内容为:
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天津项目”),主要为天津地区安全运营业务及其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及市场拓展。随着公司安全运营中心细分建设思路,针对不同城市不同业务场景建设专题化安全运营中心、标准化运营中心的快速推进,公司通过前期运作,面向中小型智慧城市和大型智慧城市内的行业型用户,推行标准化安全运营服务,并已形成成熟的标准化运营体系,面向天津市场以行业型客户的远程安全运营为主体的需求状态,缓解和节约了天津安全运营中心的建设需求和投资强度,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快地占领市场,公司计划终止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建设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天津地区业务的进展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自建或合作等方式推进当地安全运营中心业务的有序开展。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6.7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418.57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和手续费之净额0.97万元)。为充分发挥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告编号:2021-058)、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1-067)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表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0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1,692,9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33,307,075.47元。
注2:由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注3:原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天津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郑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6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重庆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重庆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4: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30日建设完毕,实现的效益为济南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运营主体之济南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注5:原昆明安全运营中心和网络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已变更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为广州安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具体投资金额详见“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7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人民币13,415,641.04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298,932.4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并考虑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及本年已派发红利后,2024年度母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966,929.0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5,867,485,211.68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启明星辰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启明星辰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32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28日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魏冰女士,董事、总经理王佳女士,董事、财务负责人王志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媛女士,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多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 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 “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5-02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各监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建立了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行,对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作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监事审议,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王海莹、职工监事杨战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