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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东尼半导体与中关村科技租赁签订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2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为该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东尼半导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4,333.02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尼电子”或“保证人”)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或“债务人”)、湖州东尼特材有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50亿元的融资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担保预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一、本次担保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于2025年4月15日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科技租赁”或“债权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于同日与中关村科技租赁、东尼半导体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东尼半导体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东尼半导体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中关村科技租赁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中关村科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其中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2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东尼半导体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东尼半导体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7JYXDG6E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4日

  注册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

  法定代表人:沈晓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444,445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67.52%股权,湖州织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25.5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东尼半导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保证范围为东尼半导体在主合同项下应向中关村科技租赁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中关村科技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其中租赁本金为人民币4,20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东尼半导体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东尼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不参与其日常经营,故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对东尼半导体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预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733.02万元(含本次),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39%;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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