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兴证券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原已委派保荐代表人丁慧女士和王华先生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
王华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林苏钦女士接替王华先生负责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丁慧女士和林苏钦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对王华先生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林苏钦女士简历
林苏钦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负责或者参与了宇瞳光学、中富电路、久祺股份等IPO项目以及桂冠电力重组项目,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