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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

  二、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

  1、张译军先生(董事长、总经理);

  2、黄志雄先生(副董事长);

  3、刘燕女士(董事、副总经理);

  4、魏恒刚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叶罗沅先生、肖健先生、陈贤凯先生(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适当调整。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在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16:00)访问https://eseb.cn/1mLJfxNOdBS或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前访问https://eseb.cn/1mLJfxNOdBS,或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就本次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且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北京德皓国际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 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量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明,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量4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潘永祥,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0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无变化。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业务能力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审议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德皓国际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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