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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具身智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基金”或“本合伙企业”)。

  ● 投资金额:当前,基金的15名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6,510万元,其中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目前认缴出资总额的0.885%。标的基金后续将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在后续运营、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标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本次投资未来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加快公司在具身智能产业领域的布局,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源、产业生态和投研能力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于近日与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腾资本”)等合作方签订了《上海具身智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基金,投资方向主要为具身智能产业链的上下游。

  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6,510万元,由15名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目前认缴出资总额0.88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F8HN50U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费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硕路56弄6号楼一区3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上海观睿浦颐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1%的股权,上海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其7%的股权,上海岭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裕观山(厦门)投资有限公司、博睿瑜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绘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资本(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有其5%的股权。

  孚腾资本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3500。

  孚腾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投资和运营管理相关的职责。

  孚腾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1DE36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里路55号1415B室(一照多址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上海浦东川沙投资经营管理中心、上海北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各持有其30%的股份。

  浦东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孚领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U0BHX4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1,000,6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7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99.94%的股权,上海观瑞孚淼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05%的股权,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01%的股权。

  国孚领航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浦东引领区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BWC4D13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三里桥路1018号D座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9.98%的股权,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02%的股权。

  浦东引领区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7906625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维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群楼209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张江科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上海上汽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创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G3XFL9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600,4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4月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452号4层B区4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6.6023%的股权,上海汽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3311%的股权,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其0.0333%的股权。

  上汽创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上海万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767900784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姚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362弄15号603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除经纪),投资项目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企业形象策划及设计,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上海万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北海毅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海毅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MABYYA1QX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0日

  注册地址:北海市湖北路288号北海红树林现代金融产业城-北海国际金融中心12#楼二层C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王毅持有其99%的股权,琰伯(海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北海毅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无锡沂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沂景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MA270GUR2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新燕

  出资额:人民币100,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丹山路78号锡东创融大厦A座301-22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山东沂州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69.7906%的股权,山东临沂沂州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9.9103%的股权,李新燕持有其0.2991%的股权。

  沂景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上海普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陀科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082001655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钱润

  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13层13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上海普陀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普陀科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福氏工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氏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96160978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婧婧

  注册资本:人民币9,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号楼4层4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24.3878%的股权,中金佳泰叁期(深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1.6327%的股权,北京信息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4.2857%的股权,张婧婧持有其10.3984%的股权,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8.9796%的股权,其余股东均持股5%以下。

  福氏工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温州方道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方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CYT7CM3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20,2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7层701室-11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9.0099%的股权,郑翼持有其30.0000%的股权,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0.9901%的股权。

  温州方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成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CXYKRW28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7层701室-11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王战胜持有其99%的股权,温州方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的股权。

  温州成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上海观睿福祥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睿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D7BLGF9H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观睿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1036号1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持股情况:章锟持有其60%的股权,上海观钠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马国昕持有其10%的股权,上海观睿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观睿福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1、 名称:上海具身智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EFE5J15G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6,510万元

  5、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14幢305室

  6、合伙目的:发挥和利用本协议各合伙人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投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或类似权益投资,尽合理商业努力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十五年,该期限为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备案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七年,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存续期限为退出期。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后,(1)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2)在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第(1)项延长两次退出期后,经顾问委员会同意,退出期可继续延长。

  9、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基金管理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公司入伙后,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构成如下:

  

  本合伙企业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本合伙企业中任职。本合伙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上汽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万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海毅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沂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普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福氏工业(北京)有限公司、温州方道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成乔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观睿福祥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十五年,该期限为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备案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七年,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存续期限为退出期。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届满后,(1)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将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2)在基金管理人根据前述第(1)项延长两次退出期后,经顾问委员会同意,退出期可继续延长。

  3、基金规模:合伙企业在本协议签署时的认缴出资总额为本协议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即56,510万元。

  4、出资方式及缴付期限: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除非基金管理人另行决定,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分三期向合伙企业缴付,每期缴付出资比例按先后顺序分别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0%、30%和40%;合伙人应当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基金管理人出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通知书载明的相应金额的实缴出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视为其放弃前述期限要求。

  5、管理及决策机制: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就合伙企业对外进行项目投资及退出相关事项进行决策。投委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分别由孚腾资本委派三名、浦东资本委派两名,张江科投委派两名。投委会会议由孚腾资本负责召集及主持,投委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孚腾资本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相关资料提交给投委会的所有委员。投委会委员投票实行实名制,每人拥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两种。投委会决议事项须经投委会委员5/7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决议。

  6、投资领域:合伙企业将采取创业投资策略,围绕具身智能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投资,主要包括具身智能本体、核心零部件(包括芯片、核心传感器等)、泛机器人,以及产业链涉及的软件及工具、感知交互、配套硬件、下游行业应用及服务等领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合伙企业主要投资于早期及成长期项目。

  7、投资方式:合伙企业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直接投资、受让原股东持有股权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投资方式等。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以现金管理为目的进行临时投资。

  8、合伙事务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为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孚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方同意,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孚腾资本委派的一位自然人担任,且孚腾资本可自主决定更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均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并由合伙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享有相应的利益。孚腾资本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在执行合伙事务时遵守中国法律和本协议约定,并接受其他合伙人的监督。

  9、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

  就来源于合伙企业的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的可分配收入,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投资本金分摊比例划分,按前述原则划分后归属于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当直接分配给各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划分后归属于每一位一般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首先,返还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百分之百(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根据本第(1)步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2)其次,门槛收益分配:如按照上述第(1)步分配后仍有余额,继续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累计分配所得金额等于其累计实缴出资额按8%/年(单利)计算所得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从该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至募集账户之日起算到该部分实缴出资额的分配时点为止);

  (3)再次,附带收益追补:如按照上述第(1)步和第(2)步分配后仍有余额,百分之一百(100%)向普通合伙人1、普通合伙人2、特殊有限合伙人按照65%:15%:20%的比例进行同步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1、普通合伙人2、特殊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3)项取得的分配合计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项取得的门槛收益/80%×20%的金额;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按照本第(1)步、第(2)步及第(3)步分配后仍有余额,则余额的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剩余20%按照65%:15%:20%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1、普通合伙人2、特殊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1、普通合伙人2、特殊有限合伙人根据第(3)段和本第(4)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或债务时,先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承担时,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承担的亏损或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本金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0、违约责任: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1、争议解决:各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该会当时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仲裁费及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12、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本协议的效力一直延续至合伙企业终止、解散或注销并清算完毕为止。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充分借助专业管理团队的经验和资源,对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具身智能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项目进行投资,有利于拓宽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视野,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标的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登记,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基金在后期运营、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前述投资机构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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