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公司于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1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人力行政中心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人力行政中心未收到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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