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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决定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9.5082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3,705,576.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944,779.7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717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具体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5)=(1)-(2)-(3)+(4);上述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2、如后续涉及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设备尾款等款项的,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主要原因系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各个环节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购置设备,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如后续涉及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设备尾款等款项的,在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满足结项条件,上述项目结项后,公司将“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360.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后续公司将对对应募集户进行注销。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开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目标,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29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常规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肖志华、张俊杰回避表决,获其他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二)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与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列项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表格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25年预计金额占2025年同类业务预计发生额的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为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占2024年同类业务的实际发生额的比例;

  3、本年年初(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4、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含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

  

  2、纳谱分析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谱分析”)

  

  注:上述纳微科技、纳谱分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纳微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3、科美博阳诊断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博阳”)

  

  注:上述科美博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4、苏州海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生物”)

  

  注:上述海星生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奥浦迈《2024年年度报告》及工商公开查询信息。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主要交易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长肖志华担任海星生物的董事,海星生物系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海星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董事张俊杰担任纳微科技以及科美博阳的董事,纳谱分析为纳微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纳微科技、科美博阳为公司关联方;此外,结合实质重于形式,认定纳谱分析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其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以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双方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及具体项目需求,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基于常规的商业条款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定价及交易条件均参考同类市场可比条件进行确认,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相关业务存在切实需求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3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并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正式披露《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年度,公司切实履行并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投资者回报、完善公司治理。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之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效果评估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持续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

  (一)主业为先,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作为“细胞培养第一股”,凭借先进的细胞培养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发展理念,公司通过将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的有机整合,为客户提供从基因(DNA)到临床申报(IND)及上市申请(BLA)的全流程解决方案,助力新药研发进程,通过优化细胞培养产品和工艺显著降低生物制药的生产成本。公司本着“成就客户、团队协作、开放自省、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秉承“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以“让生物药公司用最高性价比的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为使命,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打造国际化培养基优质品牌,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公司不断持续创新,深化研发,以确保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始终处于行业前沿,满足客户不断演进的需求。

  2024年,面临整个生物医药行业景气度的持续波动,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的种种挑战,公司秉持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细胞培养产品和服务的初心,全体员工勠力同心,积极应对,稳生产、保供货,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为超过800家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尽管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部分客户项目的临床进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伴随着公司已有客户管线的稳步推进,加上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的卓越表现以及定制化培养基开发服务的持续优化,公司成功吸引了更多新增客户。在此推动下,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客户数量及其管线规模均实现了显著增长,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247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41个、临床I期阶段41个、临床II期阶段28个、临床III期阶段29个、商业化生产阶段8个;整体相较2023年末增加77个,增长幅度45.29%。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24.22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2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5.23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减少61.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8.59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减少81.03%。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1)固定费用增加影响: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正式投入运营,在募投项目运营初期,相关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导致公司相较于2023年新增较多的固定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能源耗用、设备维护费用等,上述固定成本的增加,对公司的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了显著的负面影响。(2)资产减值准备影响:由于CDMO业务的订单增长速度和项目执行进度未能完全符合预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固定资产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存在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结合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在报告期内计提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1,003.02万元。此外,受宏观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扰动以及部分客户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但仍有部分应收账款未能收回,故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92.43万元。上述两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695.45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3)税收优惠变化影响:2024年,因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不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故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15%上升至25%,致使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增加655.96万元。因税率调整导致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进而对报告期内净利润产生显著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优化现有技术,扩展产品线和服务能力,始终保持核心技术的创新及先进性,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在无血清细胞培养基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建立了适合不同细胞类型(如CHO、HEK293等)的培养基配方体系。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针对特定细胞类型及其产物特性,精确调控培养基中的成分比例,优化细胞的生长环境,从而显著提高产物的表达量和质量;同时,公司构建了覆盖抗体药物开发全流程的CDMO服务平台,从抗体工程筛选到临床样品制备以及商业化生产,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服务平台,提升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了客户粘性;除传统的抗体药物外,公司还在兽用疫苗、细胞与基因治疗(CGT)、干细胞治疗等新兴领域持续突破,成功开发出多款适用于这些领域的培养基产品,此外,公司在转染试剂、琼脂糖、组织/细胞冻存液等创新产品的研发上也取得了显著进展,逐步打破了进口产品的技术垄断;公司在致力于大分子类抗体药物以及重组蛋白类药物开发服务的同时,也积极拓展了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的开发和生产平台,成功完成了PEG偶联单克隆抗体的中试生产,项目结果显示,产品回收率与质量均达到预期标准。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着“Cell Culture and Beyond”的核心方针,以细胞培养基为核心,围绕生物医药细胞培养领域,持续拓展和深化产品线,包括转染试剂、琼脂糖、组织/细胞冻存液等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CDMO服务能力,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和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在产品线扩展与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持续深化细胞培养基研发,优化无血清培养基、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等核心产品,提升抗体表达量和批次间稳定性,满足下游生物药企业对成本控制和生产效率的需求。同时布局新兴技术领域,加速开发适用于基因治疗、细胞治疗、ADC等新兴领域的培养基和配套产品,抢占高增长赛道。

  在CDMO服务能力方面,公司将不断强化工艺开发与放大能力,通过持续优化中试工艺和大规模生产技术,提升CDMO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满足客户从临床前到商业化生产的需求。同时加强质量控制与合规性,建立国际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符合全球监管要求,为海外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公司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加强与本土生物药企业的合作,早期布局创新药研发管线,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同时通过美国子公司加速全球化布局,扩建研发中心,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和技术,提升品牌影响力,深化与国际客户的合作,推动培养基产品和CDMO服务的海外推广。通过优化“Cell Culture and Beyond”战略,继续以技术创新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打造覆盖生物药研发全链条的一体化平台,为生物医药行业提供强有力的上游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最大化实现资金效率

  2024年8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300.00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20,300.0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30,000.00万元。

  在自有资金管理方面,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确保稳定持续收益,公司购买上海市政府相关债券等产品。此外,公司对投资理财产品的选择进行严格把控,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025年,公司将持续通过安全、高效、合规的资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最大化实现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88.53万元(含超募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940.72万元(含超募资金)。其中,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奥浦迈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已于2024年4月结项,目前已完成建设并全面投入使用,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并且顺利通过了关键客户的现场审计,证明公司已经具备了从基因研发到商业化生产全产业链服务的能力,不仅提高了公司CDMO技术服务水平,还进一步延伸了公司CDMO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医药研究发展,为后续承接整合型项目奠定了基础。该平台拥有三个独立的细胞株建库车间,两条2000L、两条200/500L的上下游产线以及一条水针制剂生产线,制剂产线采用一次性系统的设计方式,能够有效避免产品共线导致的交叉污染。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的建设,强化了在生物医药研发外包领域的客户黏性,进一步加深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实现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对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口碑意义重大。

  2025年4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奥浦迈细胞培养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对对应募集户进行注销。

  2025年,公司将积极发挥募投项目对公司主营业务的作用,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拓展市场领域,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

  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完善投资者合理回报机制

  (一)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24年6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4,772,4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56,703股后的余额113,715,75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40元(含税),并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工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6,200,110.41元(含税)。

  2024年9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4,772,4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223,706股后的余额113,548,75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32元(含税),并于2024年9月20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工作,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25,017,061.48元(含税)。

  自公司2022年9月上市以来,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累计分红约1.24亿元。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拟提请董事会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上述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5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实现稳定、持续、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切实落实投资者回报,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二)推动落实回购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充分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2023年10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截至回购期限届满日2024年10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1.68元/股,成交总金额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总股本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同时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2025年,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将“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落在实处。

  (三)积极落实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2024年1月30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以及董事、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倪亮萍女士(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倪亮萍女士职务发生变动,于2024年10月30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奥浦迈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肖志华先生、倪亮萍女士计划自2024年1月31日起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2日,肖志华先生、倪亮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9,925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114,772,460股的0.0696%(四舍五入所得),合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143,000.6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总额600万元的50%,

  截至2025年1月18日,肖志华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24,811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8,278,75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548,754股的比例为24.9045%;倪亮萍女士已增持公司股份11,111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11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3,548,754股的比例为0.0098%,已增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058,505.24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下限600万元的84.3084%。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临时公告敏感期以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等多种因素影响,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肖志华先生、倪亮萍女士拟延长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计划自原增持计划届满之日起延长4个月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总经理肖志华先生以及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倪亮萍女士将继续根据增持计划的内容,在增持计划的期限内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优化内部运营管理,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不断加强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

  自公司上市以来,年均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过10%,公司拥有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细胞培养基配方工艺和生产工艺,通过持续数年的研发创新、技术进步与产品积累,公司建立了先进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开发与CDMO服务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体系,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在产品工艺、质量方面可以与进口品牌相媲美的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生产厂家。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418.7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5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合计188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90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6项及其他74项,新增获得发明专利2个、实用新型专利11个;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0个、实用新型专利3个。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等制度,鼓励员工尤其是技术研发人员申请专利,保护技术成果,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细化并提高了奖励标准,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公司于2021年7月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4年9月复审通过。2025年1月,公司荣获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此外,公司还荣获浦东新区工商联产学研用共研体联盟颁布的“链主型企业”荣誉。

  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搭建更好地研发实验环境,为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在持续改善现有产品的性能的同时,将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细分产品,提高产品针对不同应用的性能,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二)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多样化和市场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并推出多款培养基新产品,包括新一代CHO细胞化学成分确定培养基、昆虫细胞无血清培养基、疫苗用无血清细胞培养基以及细胞治疗用无血清培养基,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线;同时,公司不断拓展CDMO的服务范围,显著增强了在CDMO行业的竞争力。这一成果得益于公司持续提升技术平台能力,加之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和高效满足,以及专业化团队的持续壮大。此外,公司在CDMO领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成功案例,不仅提升了品牌价值,也进一步扩大了市场知名度,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CHO细胞培养基方面,公司针对不同CHO细胞亚型,成功开发了多款高性能基础培养基和补料培养基产品及原型,包括OPM-AM673、OPM-AM556、OPM-AF186、OPM-AF296、OPM-AF308、OPM-AF310等,这些产品能够有效支持CHO细胞的高密度培养、高活率维持以及高蛋白表达,为相关生物制品项目的高效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CHO细胞培养基产品领域的技术优势。

  在293细胞培养基方面,实现293悬浮细胞表达平台升级,针对不同类型目的蛋白提供不同产品及工艺(293F Hi-exp、AM415、AM412等),为客户提供全场景解决方案。配合293悬浮细胞瞬转工艺需求,开发转染试剂(CarpTrans,TR01),整合瞬转工艺。公司持续开发293细胞培养基,其中已开发出两款293瞬转培养基原型OPM-AM590和OPM-AM663,显著提升了细胞生长和瞬转表达效率。同时,针对293稳转细胞,公司推出了基础培养基OPM-AM476、OPM-AM663、OPM-AM670,补料培养基OPM-AF260以及超浓缩补料OPM-AFS21。其中,OPM-AM663的表现尤为突出,兼具瞬转和稳转支持能力,能够满足多种蛋白分子的高效表达需求。

  在昆虫细胞培养基方面,公司升级开发了适用于Sf 9和High Five昆虫细胞的无血清培养基OPM-AM401,该培养基在细胞生长状态和病毒滴度方面表现出显著优势,能够有效提升昆虫细胞培养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同时优化昆虫应用测试平台,为昆虫细胞培养及相关应用提供了更优质的培养基和工艺解决方案。

  在兽用疫苗用培养基方面,公司针对多种疫苗用细胞开发并升级了无血清培养基产品,涵盖PK15、ST、LMH、F81以及MDCK等细胞类型,使公司疫苗用细胞培养基的整体性能得到了显著提升。具体成果包括:开发出PK15细胞无血清培养基原型OPM-AM675,能够支持PK15细胞快速生长及猪圆环病毒滴度提升;开发出ST细胞无血清培养基OPM-AM563和OPM-AM612,有助于ST细胞生长状态和病毒滴度的提升;开发出LMH细胞培养基OPM-AM395和OPM-AM616,其中OPM-AM395已被客户应用于大规模疫苗生产;此外,还开发出F81低血清培养基OPM-AM420以及MDCK培养基OPM-AM381,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疫苗用无血清培养基的产品线。

  在细胞治疗用培养基方面,公司开发出适用于NK细胞扩增和状态维持的无血清培养基OPM-AM478,能够支持NK-92细胞和PBMC来源的NK细胞快速增殖。此外,公司还推出了肌肉干细胞低血清和无血清培养基OPM-AM687和OPM-AM688,满足细胞培养肉用干细胞的增殖和分化需求。针对MSC细胞,公司开发了无异源无血清培养基OPM-AM666V1,能够实现MSC的快速增殖。同时,公司升级开发出高性能的适合C3A(人永生化肝细胞)生长和活率维持的无血清培养基OPM-AM605,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细胞治疗用培养基产品的丰富度。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CHO-CD07 DPM已完成美国FDA的DMF备案(备案编号:039807)。2025年3月,公司产品CarpTrans转染试剂亦完成了美国FDA的DMF备案。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HEK-293 CD05、CHO-CD07 DPM、CarpTrans转染试剂三款产品的美国FDA的DMF备案,这有利于推动公司产品在海外的推广,更好的支持海外临床申报项目。

  2025年,公司将继续围绕细胞培养为核心的技术优势,紧跟市场及客户需求,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拓展公司培养基产品品类,除不断优化并丰富现有的CHO和HEK293系列产品之外,大力加大疫苗、昆虫培养基的研发投入,不断推陈出新。

  (三)持续优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控制

  公司拥有完整质量控制体系,秉持“至臻工艺、至善品质”的质量方针,通过了德国TUV NORD公司的ISO9001:2015以及瑞士SGS公司的ISO13485:2016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遵循GMP的质量控制要求,秉承“质量保证全覆盖、过程控制全方位”的生产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安全可靠的培养基产品和技术支持。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质量控制工作的投入,为提升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保障。通过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人数已超过300人,其中,公司研发人员硕博研究生比例达79.55%,公司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充分发挥上海高校在校人才、科技项目等地域资源优势,继续引进和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加强员工培训,继续完善员工培训计划,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通过青年培训班、课题研究等方式,提升员工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在鼓励员工个性化、差异化发展的同时,培养团队意识,增强合作精神,为公司储备各级管理人才。

  2025年,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优秀人才持续实施常态化激励措施,探索合理的股权激励、薪酬激励机制,激发团队活力,推动组织发展与进步;同时,注重内部培养和选拔新人与外部高端人才引进相结合,完善人才梯队建设。

  (五)持续优化“提质增效”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持续完善、优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5年度,公司将通过上述多方面的努力,使得公司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为推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内部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并落实公司相关制度修订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制度>的议案》,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此外,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修订,2024年开始已经按照最新修订的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进行公司治理工作,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的各项有关要求,独立董事通过年报事前沟通、专题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强化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的有效融合。

  2025年,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证监会、上交所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要求,及时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议事规则等制度,优化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确保公司制度规定与最新的法律、监管规定有效衔接。

  (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全面梳理了原有管理制度,通过部门访谈、穿行测试等方式,聚焦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重要岗位,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2025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管理层约束,提高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未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并约束自身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本增效。

  五、加强投资者沟通,持续高质量信息披露

  (一)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通过公告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及邮箱、投资者实地调研以及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一图读懂”的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展示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研发情况、产品情况等。

  2025年,公司持续加强与资本市场多元化多渠道的沟通,通过上市公司公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以及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热线以及邮箱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维度的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将公司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平的传递至全体股东,充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二)常态化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就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外,公司还通过上证E互动的方式积极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2025年,公司将继续常态化开展业绩说明会,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董事长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继续丰富投资者沟通交流的方式,邀请投资者调研,使得投资者更加直观地感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进一步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六、强化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共担共享,不断加强“关键少数”的责任

  (一)强化股权激励及约束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2023年8月,公司推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且分别于2023年8月、2024年8月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首次授予部分以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主要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设定营业收入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该指标是衡量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同时与投资者利益相关联,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全面的综合评价。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确保公司管理团队与业务骨干团队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管理层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

  (二)常态化加强董事、监事、高管合规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监局等监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协会等官方机构举办的5月“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服务月”系列活动、“科技型企业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座谈会、2024年度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培训、2024年第二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等相关培训,加强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充分了解并尊重市场,树立合规意识,坚守红线,不断提升自律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此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核心领域加强监督;同时,公司持续优化高管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工作,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始终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公司会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持续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普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督促其忠实、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任何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到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将积极践行上市公司责任,努力以良好的业绩、更加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馈投资者的关注与信任,进一步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3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高风险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中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单独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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