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以及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拟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晓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4、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5、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6、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及预留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8、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或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前述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5,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作废。

  2、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758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决定对本激励计划中除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共计337,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除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共计274,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二)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相同,为9.00元/股。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合计数量为342,000股,回购价格9.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078,0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以及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锁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股;决定回购注销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337,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2,000股,回购价格为9.00元/股。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42,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08,240,660股变更为107,898,6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8,240,660元减少为107,898,66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

  3、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3-82850903

  5、电子邮箱:zjhdkj@chinahdkj.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的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有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系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时,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8,240,660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及回购上限价格19.68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101.63万股至203.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4%至1.88%,前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97,896.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185.52万元,流动资产76,669.5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4.09%、5.78%、5.22%,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54%,货币资金为33,150.74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07%。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研发创新能力以及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3、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有其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问询确认,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有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及管理本次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条件,以及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4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8,240,660股变更为107,898,6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8,240,660元变更为107,898,660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副总经理人数变动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情况

  (一)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7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及到期日一年以上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的合同资产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2024年第四季度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33.86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减值测试,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136.97万元。

  (二)核销部分应收款项

  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确认无法收回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314.72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0.83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270.83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0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848,290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52.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15.3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537.63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21]3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研发大楼4-5层和1层北楼、3层北楼的募集资金的决议。本次置换金额共计4,233.95万元,其中包括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对应利息收入金额203.78万元。2023年4月4日,上述置换金额已全部打入“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表中,“截至期初项目投入累计发生额”中已剔除以自有资金置换的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截至期初利息收入净额”中包含因置换收到的利息收入203.7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公司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相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2021年8月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537.63万元,低于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53,649.47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5月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内部结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内部结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主要实施内容相应调整,其中“二次供水设备”的研发及相关设备投入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营企业浙江嘉源和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源和达”)。嘉源和达系由公司于2021年12月与浙江嘉源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环境”)共同投资设立,和达科技公司持股49%,嘉源环境持股51%。嘉源和达主营业务为二次供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二次供水解决方案,经营目标为国内领先的二次供水系统设计、建设、运营及二次供水信息化、水务人才培训的领军企业,故公司将二次供水产品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另外,公司通过投资、战略合作等多种可行的方式,开展农饮水相关的产品及业务,“农饮水设备”业务的投入金额后续确定由公司合资公司杭州临安和达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和达”)进行投入,故进行调整。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并结合“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建设进度的需要,拟调减“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用于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的“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更好地支持和推进项目的进展,促进SaaS技术在水务行业尽早的应用,提升公司的研发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市场拓展的需要,为使得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将“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中部分研发中心及“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中部分营销服务中心实施地点调整,同时“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办公场所设立区域研发中心”调整为“租赁或购买办公场所设立区域研发中心”;“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租赁营销中心办公场地”调整为“自建+购置或租赁营销中心办公场地”。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地区的房价变动情况适时选择购置或者租赁办公场所,以降低实施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和达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内部结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2年8月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对“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内部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以推动募投项目进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和达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4、2023年3月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调减募投项目“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面积11,462平方米,调整区域不再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3日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4月4日,公司已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工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和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达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和达科技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方面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和达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已剔除以自有资金置换的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公司“度量云、智慧水务SaaS平台建设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类,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云平台及研发中心的建设、研发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切实增强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本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项目”属于营销服务类,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营销及服务网络强化,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营销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认可;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同时,单项委托理财运用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会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办理相关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规范运行,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