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6 股票简称:欧菲光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相关资产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经评估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如需)。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保证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释 义
本预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业术语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之后,标的资产的经审计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预估值情况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菲微电子的28.2461%股份。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交易对方购买。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1、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2、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六)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和亏损归属和支付等安排另行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七)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超过5%。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荣军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蔡荣军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聚焦光学光电领域,拥有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业务体系,主营业务为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身电子和智能门锁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欧菲微电子主营业务为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欧菲微电子71.75%的股权,并将标的公司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欧菲微电子100%的控制,有利于欧菲光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同时,欧菲微电子在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战略目标协同效应。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算和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欧菲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欧菲微电子的控制力增强,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的战略布局和实施;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将进一步增长,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欧菲微电子未来的业绩增长,其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将进一步增加,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仅基于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和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没有重大变动的假设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六、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意见;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方案经交易对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且交易对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履行完毕相应的国有产权交易程序;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境内外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公司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荣军先生已出具《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预案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并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将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十一、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上市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将于本预案摘要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公告后复牌。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停复牌事宜。
十二、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摘要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及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作价及募集配套资金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相关情况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需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若无法按时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则本次交易可能将被取消;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交易双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从而可能导致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各方在后续的商业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此外,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需时间,若相关事项无法按时完成,或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如果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可能较本预案摘要中披露的方案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及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交易对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且交易对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履行完毕相应的国有产权交易程序、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可能与本预案摘要披露的情况存在差异,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可能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和市场状况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本预案摘要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最终方案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存在方案后续调整的可能性。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迭代风险
光电子元器件作为移动互联市场的上游产业,下游需求对其发展有直接决定作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的特点是技术升级频繁,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技术淘汰率较高,而且规模越大,随着行业发展不断进行技术更新的成本越高、时间越长、灵活性越差。欧菲微电子作为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微电子领域的核心企业,需要持续加大研发的人力、财力投入,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巩固自身核心竞争力,但仍存在着因新技术更新换代提速,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生产经营风险
尽管标的公司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吸引了一大批技术专业人才,完整地掌握了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并拥有产业化生产经验,为下游厂商批量供应多种技术类型的产品,但仍存在着因企业规模扩大,生产管理、资金安排等因素可能导致的经营风险。此外,关税等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也可能会影响终端客户需求,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基于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产品的巨大市场空间,许多厂商纷纷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日渐激烈。未来随着各企业的投资布局完成,竞争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下降压力较大,标的公司后续发展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风险,盈利压力也可能持续加大。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因素对本次交易及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案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
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提出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进行并购重组,包括开展基于转型升级等目标的跨行业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以及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2、消费电子产业周期复苏,光电领域技术突破带来发展契机
全球消费电子产业在经历三年周期性调整后,2024年呈现复苏态势。根据IDC数据,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增长6.4%,至12.4亿台,主要得益于新兴市场需求回暖及政策刺激。根据中国银河证券数据,全球PC出货量呈现温和复苏态势,2024年出货量在2.56亿台,同比增长3.8%,平板电脑总出货量达到1.476亿台,同比增长9.2%,全球AI智能眼镜销量为152万台,同比增长533%。上述复苏态势推动产业链中的企业加速整合,以应对上游材料分散化和下游客户集中化的双重压力。
在存量竞争的背景下,头部厂商正通过差异化创新撬动消费需求。例如,智能手机影像系统及生物识别应用是光电领域的突破重点,上述突破正在重塑产业格局,技术实力强的公司更容易在光电领域持续取得突破并增强竞争力。光电领域的市场需求预计相应将保持增长,全球手机摄像头模组市场规模预计将从 2024年的 429.2 亿美元增长到 2034 年的 776.3 亿美元(Exactitude Consultancy),超声指纹模块市场预计将从2024年的12亿美元提升至2033年的35亿美元(Verified Market Reports),3D ToF相机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3年的34.8亿美元提升至2031年的164.2亿美元(Market Research Intellect)。消费电子行业的技术代际差异导致中小型供应商面临技术升级壁垒,行业龙头实施控股增强型收购存在窗口期。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提高上市公司对重要业务的控制力
上市公司深耕光学光电领域,拥有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光电产品技术服务,光学影像技术和光学传感模组是公司在光电领域的主要研发方向。标的公司欧菲微电子聚焦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产品,是上市公司聚焦光电领域发展战略的最重要业务环节。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的少数股权,一方面上市公司通过对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的收购,可提高对其持股比例,避免少数股东对于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分歧,从而增强上市公司对重要业务的控制力,在研发和经营层面上进一步促成提升、突破;另一方面交易完成后将更大程度发挥标的公司研发及经营人员的作用,有效推进上市公司层面的整体战略实施。
2、提高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欧菲微电子的盈利能力较强,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23,775.91万元和27,959.1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对欧菲微电子的管理与控制,加强对其经营支持和战略协同,在未来增厚上市公司层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组成。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28.2461%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南昌产盟购买欧菲微电子的28.2461%股份。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其中,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0.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交易对方为南昌产盟。
(四)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定向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舍尾取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五)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如其取得本次发行的对价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交易对方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如对其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12个月(含),则相应交易对方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南昌产盟承诺其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
若上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则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交易对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减持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五、标的资产预估值和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指标将在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之后按《重组管理办法》规定计算。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超过5%。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蔡荣军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蔡荣军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聚焦光学光电领域,拥有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业务体系,主营业务为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身电子和智能门锁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欧菲微电子主营业务为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欧菲微电子71.75%的股权,并将标的公司资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对欧菲微电子100%的控制,有利于欧菲光整体战略布局和实施。同时,欧菲微电子在指纹识别模组、光学传感模组、PC触控板等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战略目标协同效应。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测算和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欧菲微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欧菲微电子的控制力增强,将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的战略布局和实施;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将进一步增长,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随着欧菲微电子未来的业绩增长,其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将进一步增加,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仅基于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和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层没有重大变动的假设下,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十、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意见;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方案经交易对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且交易对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履行完毕相应的国有产权交易程序;
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必要的境内外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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