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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15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0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10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10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华夏银行会计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绿色金融实施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行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

  十、分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6.006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05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1.006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立宾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44.3007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71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73.3007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607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86.6074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才智伟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7.18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7.1804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21.1863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8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3.1863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1.86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8604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16.92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9204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开展投诉治理,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2025年,全行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为目标,全力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丁益董事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委员。

  十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审计部2025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书面审阅了《华夏银行2024年度主要股东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华夏银行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3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整改情况及2024年度公司治理自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及全年银行业消费投诉通报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关于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第1期)》《华夏银行关于2024年度压力测试开展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关于2024年度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情况的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后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末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投产前验证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负债质量管理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资本管理情况报告》《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审计报告》《华夏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互联网贷款业务运行报告》《华夏银行关于2024年度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业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第九项议案、第十项议案相关表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意《华夏银行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华夏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股东大会书面审阅。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5—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核定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6.006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05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1.0060亿元。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44.3007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71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73.3007亿元。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607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86.6074亿元。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7.18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7.1804亿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21.1863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8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3.1863亿元。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1.86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8604亿元。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16.92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9204亿元。

  ●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上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6.0060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05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1.0060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立宾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2.同意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44.3007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71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73.3007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3.同意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607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86.6074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才智伟回避。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4.同意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7.18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7.1804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5.同意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21.1863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8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3.1863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6.同意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1.86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8604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7.同意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16.92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9204亿元。授信审批具体要求及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项目上限见本部分(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关联交易额度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所涉7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2.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的资产转移、存款业务超出已申请额度部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业务价格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授信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7. 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部分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较大,原因是: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与关联方合作前景等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实际执行时,受市场活跃度、客户需求、产品销售等因素影响,业务开展较计划存在一定变化,导致部分额度的执行存在差异。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6.0060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305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1.0060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71.45亿元。

  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明显,产品种类齐全,产品结构优秀,授信期内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2)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开展不良债权资产转让业务;(3)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4)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代销业务、金融中介、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5)本公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理财服务;(6)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办公用房租赁、结售汇等业务;(7)本公司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业务;(8)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2.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44.3007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71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73.3007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43亿元,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与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与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移额度人民币200亿元。

  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以及其母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巨大的财务实力,授信期内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2)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3)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代销业务、金融中介、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4)本公司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理财服务;(5)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结售汇等业务;(6)本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业务;(7)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3.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6074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3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86.607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40亿元,与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

  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偿付能力充足,授信期内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2)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3)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代销业务、金融中介、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4)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资产托管、理财服务等业务;(5)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员工医疗保险、财产保险、房屋租赁、结售汇等业务;(6)本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业务;(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4.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7.1804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67.1804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其中与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4亿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

  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地铁建设和运营方面的行业地位,及政府给予的强力支持,授信期内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2)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债券承销领域的合作;(3)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代销业务、金融中介、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业务;(4)本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理财服务;(5)本公司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6)本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理财资金投资业务;(7)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5.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21.1863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98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23.1863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交易额度均为合并口径,包括本公司及附属机构对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交易额度。

  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流动性强,偿付能力强,授信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及新增业务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现券买卖业务;(2)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开展代销业务、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业务;(3)本公司向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产托管、理财等服务;(4)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办公用房租赁、保险、结售汇等业务;(5)本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理财资金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业务;(6)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业务。

  6.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1.86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人民币22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可以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8604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业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较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基于以往业务合作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债券承销业务;(2)本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中介、财务顾问业务;(3)本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科技服务;(4)本公司向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供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

  7.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16.9204亿元。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额度人民币100亿元(不含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有效期1年(如本次授信有效期到期日早于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有效期到期日可以延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9204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申请理由:

  授信业务方面,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全资子公司,执行本行统一风险偏好,授信期内风险可控。按照监管部门对附属机构流动性支持的尽职类承诺,预计本次额度。

  非授信业务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本公司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现券买卖等;(2)本公司与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代销、金融中介等业务;(3)本公司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托管服务;(4)本公司向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息科技、外汇汇款、结售汇等服务;(5)本公司为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现金管理类理财快赎垫付业务,理财资金投资本公司承销的债券;(6)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是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015,注册资本287.55亿元,成立日期:1981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赵民革。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钢铁业为主业,兼营采矿、机械、电子、建筑、房地产、服务业、海外贸易等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2023年粗钢产量全国排名第六,规模优势明显。公司形成了以板材为主、辅以线材等其他钢材的产品结构,拥有较多的国内外矿产资源,建立了较稳定的供销渠道,在竞争中创造了有利条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270.07亿元,总负债3,575.29亿元,资产负债率67.84%, 所有者权益1,694.7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380.13亿元,净利润32.9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871.6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8.76亿元。

  截止2024年9月末,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185.57亿元,总负债3,460.26亿元,资产负债率66.73%,所有者权益1,725.3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45.63亿元,净利润25.35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067.2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8.30亿元。

  2.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089N,注册资本1,081.12亿元,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法定代表人杨东伟。经营范围包括投资与资产经营管理,资产托管,为企业重组、并购、战略配售、创业投资提供服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目前集团持有财务公司、财险、寿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或类金融牌照,参股多家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219.79亿元,总负债3,277.40亿元,资产负债率62.79%,所有者权益1,942.39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500.55亿元,净利润126.2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725.3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50.83亿元。

  2024年9月末,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5,540.87亿元,总负债3,541.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91%,所有者权益1,999.61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85.18亿元,净利润55.8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58.67亿元。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23XX,注册资本13,045.20亿元,成立日期:2003年5月13日,法定代表人张智刚。主营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电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5,442.77亿元,负债总额30,033.76亿元,资产负债率54.17%,净资产25,409.01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8,648.92亿元,净利润704.88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6,456.83亿元,负债总额30,289.63亿元,资产负债率53.65%,净资产26,167.20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9,734.92亿元,净利润595.36亿元。

  (3)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9.97%股权,国家电网海外投资公司持有30.03%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78314196L,注册资本132.12亿元,成立日期:2011年7月13日,法定代表人李英。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12.12亿元,负债总额1,746.77亿元,资产负债率86.81%,净资产265.35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4.00亿元,净利润13.67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12.15亿元,负债总额1,838.78亿元,资产负债率87.06%,净资产273.37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7.32亿元,净利润10.71亿元。

  (4)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主要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1.11%股权,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7.78%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持有26.67%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79554,注册资本449.96亿元,成立日期:1988年5月21日,法定代表人孙瑜。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47.23亿元,负债总额1,454.46亿元,资产负债率59.43%,净资产992.7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64.62亿元,净利润5.94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570.41亿元,负债总额1,550.13亿元,资产负债率60.31%,净资产1,020.28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57.56亿元,净利润5.89亿元。

  (5)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由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1360591X,注册资本11.46亿元,成立日期:2012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范育晖。主营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2.90亿元,总负债0.53亿元,资产负债率4.11%,净资产12.3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0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3.20亿元,总负债0.41亿元,资产负债率3.10%,净资产12.79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51亿元,净利润0.42亿元。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控股股东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1483R,注册资本222.43亿元,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于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悠久、业务规模大、综合实力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居全球财险市场前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7,040.98亿元,总负债4,710.14亿元,资产负债率66.90%,所有者权益2,330.84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4,797.64亿元,净利润252.29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470.04亿元,总负债4,938.95亿元,资产负债率66.12%;所有者权益2,531.09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922.67亿元,净利润267.50亿元。2024年9月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26%,长期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主要股东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3.55%,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9.59%,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4.65%,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38549B,注册资本86.97亿元,成立日期:1993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霍达。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958.53亿元,总负债5,738.16亿元,资产负债率82.46%,所有者权益1,220.3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8.21亿元,净利润87.69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667.61亿元,总负债5,407.08亿元,资产负债率81.09%,所有者权益1,260.53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42.79亿元,净利润71.53亿元。

  (3)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注册地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控股股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315334726H,注册资本53.20亿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法定代表人戴叙贤。主营业务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总资产869.17亿元,总负债758.49亿元,资产负债率87.27%,所有者权益110.68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1.75亿元,净利润18.55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总资产701.71亿元,总负债583.84亿元,资产负债率83.20%,所有者权益117.87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6.32亿元,净利润5.02亿元。

  4.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出资并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注册资本1,731.59亿元,成立日期:1981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郝伟亚。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8,747.33亿元,总负债5,742.17亿元,资产负债率65.64%,所有者权益总额3,005.16亿元;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218.03亿元,净利润23.0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550.01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43.40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9,113.31亿元,负债总额6,029.97亿元,资产负债率66.17%,所有者权益3,083.34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7.58亿元,净利润18.3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472.1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1.06亿元。

  (2)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HB7PL5L,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刘赫轩。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49,412.84万元,负债总额1,453,032.46万元,资产负债率59.32%,净资产996,380.3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06万元,净利润-3,847.1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05,999.11万元,负债总额1,211,271.86万元,资产负债率54.91%,净资产994,727.2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6.62万元,净利润-1,653.14万元。

  5.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75%、13%、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3253027445,注册资本60亿元,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毕凤林。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云南省卷烟工业系统所属非烟多元化企业及股权的经营管理,核心业务包括金融(证券、银行)资产、酒店地产、基础产业、配套产业四大业务板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2,825.49亿元,总负债1,737.13亿元,资产负债率61.48%,所有者权益1,088.3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05.19亿元,净利润30.7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253.75亿元,经营现金流量净额69.16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3,062.77亿元,总负债1,840.75亿元,资产负债率60.10%,所有者权益1,222.02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5.47亿元,投资收益28.29亿元,净利润27.50亿元。

  6.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行持有82%股权,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8%股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67126820B,注册资本100亿元,成立日期:2013年4月28日,法定代表人陈传龙。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合并总资产1,698.36亿元,合并总负债1,525.49亿元,资产负债率89.82%;所有者权益172.87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7.63亿元,净利润26.51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764.93亿元,总负债1,569.49亿元,资产负债率88.93%,所有者权益195.44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3.90亿元,净利润22.37亿元。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本行持有其82%股权,对其构成控制,是本行关联方。

  7.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是本行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W0D05P,注册资本30亿元,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苑志宏。经营范围包括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9.15亿元,总负债1.89亿元,资产负债率3.85%;所有者权益总额47.2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41亿元,净利润5.05亿元。

  截至2024年9月末,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3.81亿元,总负债1.48亿元,资产负债率2.75%,所有者权益总额52.33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8.63亿元,净利润4.83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关交易均正常履约。无逾期贷款、不良贷款。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一般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授信业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有利于深化双方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申请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履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董事会审议程序,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核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36.0060亿元事项、核定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44.3007亿元事项、核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716.6074亿元事项、核定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67.1804亿元事项、核定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21.1863亿元事项、核定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21.8604亿元事项、核定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816.9204亿元事项,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监管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议案中关联交易均是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所发生的一般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正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核定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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