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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迪生力、伊戈尔、新宏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2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952.12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14,853.55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5%,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本次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3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908,376.59元,预计2025年度将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资产租赁等。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颖妮女士回避了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审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5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胡颖妮女士涉及资产租赁等交易内容,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胡颖妮女士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资产租赁。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关联人回避、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遵循了相互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定价为结算依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济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颖妮女士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4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5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3.7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75.7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403.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2,072.68万元,其中包含超募资金33,952.12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注2:本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3: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情况见“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冷水江三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凌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0,206.8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96.3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包括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的募投项目款8,051.02万元和其他发行费用45.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此次置换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专字〔2023〕518Z0560号《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确认。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投资额度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理财产品的本金余额为22,5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于2023年6月13日划拨完毕。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已于2024年6月21日划拨完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14,5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01.43万元,账户活期余额为353.55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为11,519.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5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系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调整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后的日期。

  注2:“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公司在华南地区的核心枢纽,显著提升公司总部的品牌形象与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及创新能力,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注3:“年产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系列产品项目”2024年实现效益378.33万元,为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注4:“年新增2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逐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5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及实施情况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33,952.12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2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14,853.55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情况

  根据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月31日调整至2025年8月31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原因

  “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施工进度及政府部门审批流程的影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8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仍是公司未来重点规划和发展的方向之一,本次根据客观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能,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调整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此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向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8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公司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白荣巅先生、李伯侨先生、张崇岷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5月6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0-39388562。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证券部。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彭智花        联系电话:020-31564867

  传真号码:020-39388562    电子邮箱:zqb@lingwe.com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73;投票简称:凌玮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填报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委托人签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4月2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请于2025年5月6日17:00前将登记表传回公司,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5-30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885,495.70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  68,189,443.04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818,944.3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0,592,911.9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43,147,397.58元。

  3、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472,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4,236,045.5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54,236,045.50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40.21%。

  5、如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上述指标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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