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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回购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全部达标,所涉1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40.5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112名激励对象的122.76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涉及21名激励对象的17.7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59元/股(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孰低值)。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5,375,993股变更为163,970,793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165,375,993元减少为163,970,79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7日起45天内(09:30-11:30;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贾雪

  4、联系电话:028-87893658

  5、电子邮箱:300540@shudaozb.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蜀道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4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65,375,993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1,405,200股后的163,970,7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深冷技术装备制造为核心,以交通服务装备制造为支撑,大力拓展气体投资运营、清洁能源投资运营等业务,加速布局氢能产业等前沿领域。主要业务如下:

  深冷技术装备制造:公司长期致力于气体低温液化与分离技术工艺的研究,专注于天然气液化、空气分离、电子特气及稀有气体的深冷分离领域,现有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天然气液化与空分工艺包及处理装置,主要产品包括:天然气液化装置、焦炉气液化装置、煤层气液化装置、空气分离装置、化工尾气和轻烃回收装置、氧氮液化装置、提氦装置、HYCO分离装置、电子特气装置、LNG/L-CNG加气站、氢加注站、大型低温液体储槽、增压透平膨胀机组等。公司已具备日处理1000万方LNG液化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液体空分装置的设计和制造能力达到日产量1000吨,气体空分装置的设计制造能力达到氧气产量10万Nm3/h等级。通过多年的深冷技术积累,公司已完成焦炉尾气制氢及提纯装置、氢气液化装置、氮气提取及精炼装置、液体空气储能装置等技术的研发、专利注册及产品定型。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天然气液化与液体空分工艺包及处理装置获得收入并实现持续业绩增长。

  交通服务装备制造:公司依托自身制造集成优势,以及蜀道集团和蜀道交通服务集团交通资源优势,积极深入开展了相关产业协同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综合能源站(油气电光氢)、充电站(桩)、加气站等。

  气体投资运营、清洁能源投资运营:依托公司在天然气、液体空分的深冷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气体投资运营、清洁能源运营业务,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工业气体、特种气体、稀有气体和液化天然气(LNG),产品广泛应用于冶炼、化工、机械、半导体、医疗、食品、车(船)燃料、城市调峰站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签署协议暨实施债务重组的事项

  2020年3月,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二十三局”)签订了《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工艺包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书》(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向中铁二十三局提供项目工艺包设计、全套设备、仪表、阀门及其他公辅设备供应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合同固定含税总价为38,760万元。

  2024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协议暨实施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为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回收不确定风险,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三局”)、内蒙古雅海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海能源”)签署《三方协议》,公司与雅海能源签署《〈三方协议〉补充协议》实施债务重组。该次债务重组的方式为:中铁二十三局将其应收雅海能源的债权本金146,764,746.90元的权利转移给公司,冲抵公司应收中铁二十三局的到期债权本金,作为中铁二十三局对公司债务的清偿;雅海能源承担支付公司债权本金146,764,746.90元的义务(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重组方案,在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公司支付134,289,743.41元视为全部履行)。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协议暨实施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根据签订的协议约定累计收到雅海能源支付的全部款项134,289,743.41元,本次债务重组成功完成。

  2、关于与科益气体签署《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的事项

  2025年2月17日,公司与科益气体实际控制人许红波、冉玉勤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性协议》,公司正在筹划通过支付现金购买许红波、冉玉勤及科益气体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科益气体65.43%股权,取得科益气体的控制权。

  3、关于与蜀道集团、丰田汽车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24年11月4日,公司、蜀道集团、日本丰田、丰田汽车(中国)签署《氢能产业合作协议》,就设立合资公司开展氢燃料电池生产研发事项达成合作意向。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4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蜀道集团、丰田汽车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蜀道集团、日本丰田签署《合营合同》,同意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蜀道集团、日本丰田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36亿元,其中公司持股45%,蜀道集团持股5%,日本丰田持股50%。蜀道集团拟将持有合资公司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公司行使,合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资公司拟注册于成都市青白江区,从事氢燃料电池系统、氢燃料电池电堆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开发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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