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韩书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书,因工作调整,韩书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韩书艳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递交的辞职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韩书艳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韩书艳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扬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扬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张扬清先生简历
张扬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等专业技术资格。曾任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发改委、益阳市房管局公务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开元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查部部长,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扬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7日
至2025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登记时间:202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5)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堰里路9号 董秘办
邮编:215009
电话:(0512)- 69561996
联系人:谢女士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56 证券简称:浩欧博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王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青新先生、董事熊峰先生、副总经理孙若亮先生及黄晓华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青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熊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书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刘青新先生、熊峰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王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凯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0股外,还通过苏州外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外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85,000股;刘青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股,熊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凯先生、刘青新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因工作调整原因,孙若亮先生、黄晓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书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孙若亮先生、黄晓华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若亮先生通过苏州外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黄晓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任后,孙若亮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王凯先生、刘青新先生、熊峰先生、孙若亮先生、黄晓华女士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非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袁长婷女士、张扬清先生及谢爱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长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拥有山西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比较法硕士学位。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干警,北京普天太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格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专职律师,正大制药投资(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等职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长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正大制药投资(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扬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本科学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等专业技术资格。曾任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发改委、益阳市房管局公务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开元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查部部长,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正大天晴药业集团总裁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扬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谢爱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BA在读。2012年4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财务主管、内审经理、投资关系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谢爱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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