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55 证券简称:德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6,662,38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36,662,385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
为236,662,385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2号文),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股份”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89,980,000股。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7名股东,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持股平台。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236,662,38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3.56%。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且因触发股份锁定延期条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计4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4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总数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9,980,000股变更为372,360,800股,具体变化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9,980,000股变更为265,972,000股。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65,972,000股变更为372,360,800股。
本次限售股份形成至今,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外,未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72,360,8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裕昌、张利英、黄轼的有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首发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非自然人股东昌硕(宁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德朗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融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迈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关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德昌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德昌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德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昌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德昌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6,662,385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时,除需遵守其已作出的减持相关承诺外,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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