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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提前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俊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10-12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1-3月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符合企业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15日,并同意以15.5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7,4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举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提名谢汉萍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3,660,411.8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585,9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751,540.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99,968,743.43元。综上,公司预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268,720,283.43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7.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春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女士,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宏华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春、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雨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宏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合计人民币62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为保持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23号文《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00元。截至2022年9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7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49,237.03万元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237.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和公司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开设了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注1: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与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2: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3:因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9个募集资金理财户,分别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69,121.23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3,843.20 万元(其中包括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28,000万元和回购股份资金20,001.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额度同时废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的银行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注4:投资金额中包含转手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支付的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1,746.64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29,304.85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0,000,000.00元,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200,010,738.78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追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追加公司为“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追加钜泉微电子为“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增资人民币6,000.00万元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追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4,000.00 万元,其中分别使用 2,000.00万元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网双模通信 SoC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钜泉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22,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3月,公司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因相关人员的疏忽,于2024年12月31日误用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张江支行,账号:435183226897)重复置换了已支付薪酬费用的自筹资金部分,合计人民币1,495,322.10元。该笔重复支付款项金额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产生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2025年1月,公司已将前次疏忽导致失误支付的资金1,495,322.10元退回钜泉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钜泉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钜泉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5:公司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计量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5年12月;2024年度该项目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6:公司双芯模组化智能电表之管理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5年12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7:公司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5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2026年12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8:公司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2024年度已通过部分研发产业化实现销售收入,但尚未盈利,项目尚处在投资建设期。

  注9:截至2024年12月31日,股份回购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超过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以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利息收入追加回购所致。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宏观环境以及下游市场应用推广情况放缓,公司同步调整了产品开发节奏,目前仍需要结合下游市场应用升级需求做产品迭代升级,同时在制造工艺上做适当优化使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

  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市场需求放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行业发展因素:智能电网建设在经历了前期的快速发展后,进入了相对平稳的阶段,但实际落地速度受资金、区域规划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存在延期的不确定性,延缓了对双模芯片的需求释放。而且,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推进速度有时会受到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芯片需求的不确定性增加。另外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如5G、星闪等新技术逐渐应用于智能电网领域。这些新技术可能在性能、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对传统的双模通信SoC芯片形成替代竞争,从而减缓了市场需求。

  2、市场竞争因素:目前部分电网终端设备仍倾向于采用单一通信模式,尤其是在老旧设备改造中,双模芯片的高成本使其竞争力不足,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使得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市场需求显得相对疲软。目前市场上的主要客户群体,如电力设备制造商、电网运营商等,其设备配备和更新换代的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未来,随着技术进一步成熟、标准统一化推进以及智能电网向高可靠性场景扩展,双模芯片的市场潜力有望逐步释放。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出于谨慎原则,放缓了“智能电网双模通信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使得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因此,由于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资金投入,公司决定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专注于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的研发与应用的设计,始终坚持以技术、产品创新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手段。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大量的实践运用积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99项(其中发明专利80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软件著作权2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6项,形成了较明显的核心技术优势,在技术水平、产品设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技术方面,多年来公司在宽带载波通信领域积累了大量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且广泛应用于公司宽带载波通信芯片产品中。公司自主研发的带校准的75MSPS 12bit SAR ADC,采用全电容阵列的SAR ADC,通过数字自动校准技术,实现了高速、高精度、低功耗、小面积的设计目标,不仅能提升宽带PLC的性能、降低接收端功耗,在成本方面还更具优势;在调制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阶Sigma-Delta调制技术采用了基于CRFF结构的可编程8阶Sigma-delta调制器,可配合Class-D类功放技术,达到远比Class-AB类功放高的发送效率,满足了中国复杂的电力线环境的需要;在双载波通信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双载波通信技术中的载波频率、双载波间隔、传输速率以及调制方式均可根据信道特性灵活配置,做到电力线信道自适应,从而大大提高了通信的成功率和传输速率。

  技术研发是企业在长期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赖以生存并且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趋势和市场开拓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提高创新能力,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相对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体系可以规范公司研发流程,稳定专业人才队伍,提高研发测试准确度,增强实验室使用效率,缩短公司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为本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与优质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为项目产品的供应提供质量保证

  公司的运营模式为Fabless模式,即公司自身专注于智能电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芯片产品的生产采用委托加工的方式完成。多年来,公司主要的委托加工厂商均为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较高行业地位的专业集成电路委托加工厂商,各委托加工厂商的经营状况稳定、商业信用良好,与公司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制造部选择质量、环保、工艺、价格、交期和服务等方面均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从收集审核供应商资料到日常管理和维护供应商都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及程序,推动供应商质量改进,以确保其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稳定的原材料采购供货渠道和供应商关系,既可以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并完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又可以为项目产品的供应提供充分的质量保证。

  在下游客户端,公司凭借研发出的高性能产品以及良好的市场营销渠道,在行业内已树立起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电能计量芯片企业品牌形象,国内市场上大多数主流电能表厂商已成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客户,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为项目产品销售提供支持,项目产品的预期销售情况良好。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电表技术新标准转变,提升公司产品性能

  公司专注于智能电网终端设备集成电路研发设计行业,通过20年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与研发技术的积累,为客户提供了多种性能优势突出的智能电表芯片,主要产品包括电能计量芯片、载波通信芯片和智能电表MCU芯片,并已在国内电力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是应用于智能电表的双模通信SoC芯片,顺应了目前国家用电信息采集通信的主流技术趋势,关系到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的效率、质量和稳定性,将进一步推动智能电表的智能化升级。

  公司实施本项目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技术研发的人力、资金投入,不断改进对产品的研发设计方案,提升产品的关键性能,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产品性能上巩固公司产品在行业的市场地位。

  2、巩固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市场地位,丰富产品应用场景

  为巩固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市场地位,扩充双模通信技术芯片市场份额,进一步丰富公司在芯片通信领域的产品线,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需要结合智能电网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不断进行研发和提前布局,进行将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与微功率无线通信技术相结合的双模通信SoC芯片的研发。

  一方面,双模通信技术芯片满足新一代宽带通信高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升级对用电采集信息技术的芯片在效率、速度、稳定性上提出的更高要求,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扩充双模技术芯片的市场份额。公司结合智能电网改造技术发展趋势,以确保公司未来能够在下一轮技术切换周期内抢占先机,通过利用双模通信技术来满足电力线网络的连接,能够根据具体环境择优选择信道,可实现相比现有技术更高效、更高速、更稳定的通信,更好满足新一代宽带通信高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升级要求,从而把握市场机会,帮助公司抢占双模通信技术的主流赛道,巩固公司在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领域的市场地位。

  另一方面,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产生了对双模通信技术芯片的海量需求。公司有必要借助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丰富现有产品线,并结合电网用电信息采集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下游市场需求,布局研发双模通信技术芯片,寻求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工业控制等用电信息采集领域以外的其他合作机会,丰富公司产品在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公司将凭借在通信SoC芯片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近年来的研发投入,对双模通信芯片的相关技术与产品开展持续研发,抢占主流市场份额,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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