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5.33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05.00万股(调整后为152.2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8,352.00万股的1.26%。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95.90万股(调整后为139.055万股),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数量为7.90 万股(调整后为11.455万股),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数量为1.20 万股(调整后为1.74万股)。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23.40元/股(调整后为15.59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36人,预留授予第一批次15人,预留授予第二批次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部分的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部分的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9月30日后完成授予,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任一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注:上述“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为调整前的数量。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5.332万股,公司拟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士聪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4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4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3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55.3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50股作废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4 月25日。

  (二)归属数量:55.332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135人。

  (四)授予价格:15.5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36名,除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3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32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数量、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丹桂路835号(中国建设银行上海丹桂路支行)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5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8: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栋101室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7栋101室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0277832

  联系人:陆建飞

  邮箱:shareholders@hitrendtech.com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以下简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5.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362.9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37.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钜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临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3个议案于2022年11月16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钜泉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3日,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杨士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5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耀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泉”)

  统一编号: 50753996

  代表人:林进财

  注册资本:NT$50万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住所:中国台湾新北市汐止区新台五路1段97号31楼之6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台湾新竹县竹北市环科一路21号8楼之1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委托设计服务

  主要股东:林进财持有耀泉100%股份

  最近一个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币种:新台币):2024年末总资产为586.33万;净资产为155.77万;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498.88万;净利润为-59.03万。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士聪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其配偶的弟弟陈盈霖在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耀泉科技有限公司代表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规定,耀泉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除上述关联方关系说明以外,耀泉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就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BMS芯片研发规划,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指标,尽快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钜泉南京拟与耀泉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的技术、人才和资金等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双方合作开发,加速技术创新的进程,提高开发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和工艺指标。通过与关联方进行合作开发,能使BMS芯片产品和技术更快的推向市场,促进公司BMS业务的快速推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司将根据研发人员安排和项目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交易价格,耀泉参与本项目研发的团队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在半导体领域都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为公司开发产品带来更好的性能指标,同时参照公司同类业务技术开发经费进行核算,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相关定价未发现偏离公允价值的异常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BMS芯片的研发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领域,在相关产品研发设计上与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91                     证券简称:钜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2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凌云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3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8、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9、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且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戚正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3人、第一次预留部分激励对象8人调整为7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9,015股。

  同时,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9亿元(业绩考核目标A,归属比例100%)或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5亿元(业绩考核目标B,归属比例80%)或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业绩考核目标C,归属比例50%)。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营业收入未达到考核目标C,因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32,064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1,079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5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由15人调整为14人,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5,950股。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必要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作废数量及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