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系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反担保对象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深圳博敏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深圳博敏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0日内,由公司、高新投担保公司分别为深圳博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深圳博敏名下有权处分的1项发明专利作为质押担保,此外由公司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下属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和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深圳博敏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本次担保后,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为深圳博敏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54287J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23栋101、21栋、22栋、23栋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3,30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系统及模块、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印制电路板元器件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的制造;电子材料的制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贴装、封装。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的制造;印制电路板的制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贴装、封装;电子材料的制造;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系统及模块、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深圳博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65,962.97万元,负债总额为62,187.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003.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617.64万元,归母净资产为3,245.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2,570.32万元,净利润为-6,282.1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深圳博敏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66,635.80万元,负债总额为68,224.1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5,828.20万元,归母净资产为-2,091.47万元,2024年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5,638.17万元,利润总额为-4,925.77万元,归母净利润为-4,336.7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反担保对象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与高新投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新投担保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高新投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1,098,813.39万元,负债总额为270,337.46万元,净资产为828,475.93万元。2023年度,高新投担保公司营业收入88,057.66万元,利润总额为55,443.59万元,净利润为42,634.3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高新投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1,070,500.97万元,负债总额为197,028.77万元,净资产为873,472.20万元。2024年三季度,高新投担保公司营业收入为73,690.62万元,利润总额为54,324.43万元,净利润为44,989.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高新投担保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保证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定外,不计入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二)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
保证期间:(1)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高新投担保公司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2)《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限届满(或高新投担保公司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系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拥有深圳博敏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及反担保是为满足深圳博敏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1,444.87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8%。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127,731.4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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