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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期间已实施完成 4 期回购股份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26,938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76.80万元。其中,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42,483股进行注销。

  ● 基于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念、对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6,737股,占公司总股本459,291,145股比例为0.0581%,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2,731.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2025年度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

  二、 2025年度首次回购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度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6,737股,占公司总股本459,291,145股的比例为0.05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47元/股,最低价为14.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2,731.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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