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9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书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
2、贷款期限:36个月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4、承诺书有效期: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两年,或至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就融资事项所签署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失效(以两者先到者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书》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86,0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潍坊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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