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范红卫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67,594,903.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4.97%。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中,全体董事在讨论其本人薪酬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2024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董事范红卫、李晓明、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2025年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40.17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5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1.21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等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信托理财产品及其他基金理财产品等。预计2025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余额上限为42亿元,且该额度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结合2024年担保实施情况,预计公司2025年全年担保总额度(含等值外币)不超过2,317.22亿元人民币、31.83亿美元及0.34亿欧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孙)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2,388.27亿元人民币及64.1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确定总费用43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等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细地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在经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全文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8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范红卫、李晓明、李峰、柳敦雷、龚滔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决策程序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实际控制人范红卫、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海南华银天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计划,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为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进行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届时应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1、向关联方采购物资、设备等固定资产及接受服务等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相关关联方采购物资、设备、产品以及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2、向下游关联方销售涤纶丝等
向公司采购涤纶丝的关联企业,均为织造企业,所采购的涤纶丝均用于自身的生产经营。且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涤纶丝,占公司对外销售涤纶丝总收入的比例较小且较为稳定。涤纶丝为大宗商品,存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26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执行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文件的要求,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号”及“解释18号”准则。具体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自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4、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23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2,388.27亿元人民币及64.1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其中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约1,059.77亿元人民币及9.4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授信、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9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
● 交易币种及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预计交易金额: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40.17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进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为防范和降低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外汇市场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基于公司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40.17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开展此项业务,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对方: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由所在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若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可能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3、履约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公司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慎审查签订的合约条款,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2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合理规避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 交易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油、石油制品、PTA、化工品(包括但不限于苯乙烯、乙二醇、聚丙烯)等商品品种。
● 交易工具及场所:包括期货合约、掉期以及期权等工具。主要交易场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及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境外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1.21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生产与销售、PTA、化工品(包括但不限于苯乙烯、乙二醇、聚丙烯)等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2025年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21.21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计算),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油、石油制品、PTA、化工品(包括但不限于苯乙烯、乙二醇、聚丙烯)等商品品种。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掉期以及期权等工具。
3、交易场所: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及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境外期货交易所。
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恒力石化国际有限公司(Hengli Petrochemical International Pte. Ltd.)在境外开展有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合理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若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商品期货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能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6、境外交易风险:境外交易市场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和相关国家政策变动导致无法交易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及职责、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公司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和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按公司制定的应急机制及时应对,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
3、将套期保值业务与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4、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5、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6、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7、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合理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恒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17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43,568,223.60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81,547,288.3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039,099,7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67,594,903.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44.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达2,000,239,525.2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五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4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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