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5-013),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修正前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数据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业绩快报修正原因说明
(一)业绩快报差异情况
本次业绩快报修正是根据注册会计师预审结果进行的修正,修正后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与原披露结果差异幅度超过10%,具体如下:
修正后的营业利润为-8,968.27万元,比修正前亏损增加1,443.05万元,差异率为-19.18%;修正后的利润总额为-8,974.90万元,比修正前亏损增加1,443.05万元,差异率为-19.16%。
(二)造成上述差异的主要原因
根据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核算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904,515.59 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就上述造成业绩快报修正的事项,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
二、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因本次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云连、叶勇、王靖国、高强、崔小乐、张政军、倪丽丽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457.08万元,同比下降0.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64.2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297.26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76.88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691.73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督促和指导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情况及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了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苏陟先生、李冬梅女士、高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1、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公司拟与合规第三方机构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等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和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12亿元人民币(和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本外币贷款、中长期本外币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对冲原材料大幅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鉴于铜材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其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有色金属铜材。
2、投资金额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1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贰千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采购部门、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会计处理相关说明
公司开展有色金属铜材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价格如变动较大,期现货价格波动也会很大,基差的不利波动会造成资金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匹配,套保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制定完备的交易预案,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设置合理的止损,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期权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公司将配置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公司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前,将在多个交易对手和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工具。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交易所相关规定,加强对国家和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四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作凯、赵璇
联系电话:020-82512686
邮箱:dm@fbflex.com
传真:020-32203005
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4,457.08万元,同比下降0.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64.27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297.26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76.88万元,同比亏损增加2,691.73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4年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计划。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了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为降低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办理为准。在上述额度和业务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业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以上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系列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好的中大型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
3、实施主体
票据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票据池额度的情况。
4、实施额度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即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5、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将收到的商业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平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票量与用票量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按需进行额度调剂,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尚未到期的部分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总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建立票据池台账,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以及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该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该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农信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铭于2022年8月受到吉林证监局一次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大信的审计报酬是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专业技术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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