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通报事项:

  (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041),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2,190.23元,母公司净利润-68,156,162.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96,367,861.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54,721,547.0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立了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法人治理、财务管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92,190.23元,母公司净利润-68,156,162.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96,367,861.4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54,721,547.0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采取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如后续相关政策明确公司符合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条件,公司计划通过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式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经营业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大投资者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风险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相关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期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30%的说明

  1、应收账款

  

  2、其他流动资产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342.1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342.19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42.1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相关说明

  1、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及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成立日期:1999年1月成立,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7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99,115.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87,645.28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9,661.81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9

  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未经审计):11,285.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4.2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峰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炎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峰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负责过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审计及复核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风险控制能力,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两次,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拟投入的工作时间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为保证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多多药业2025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5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78.82%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厂区服务、房屋租赁服务,依据双方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5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5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无须董事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但未达到3,000万元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须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5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三)2024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信息

  

  (二)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由于我方向对方付款,故不存在对方履约能力评估问题。

  (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水和工业用电。

  (2)能源价格

  ①供水价格

  A.多多集团供水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工业用水现行价格按3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水资源费等影响工业用水成本的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工业用水成本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②供电价格

  多多集团现行供电价格1.110965元/度(含税)。多多集团将根据电业局电价相应地对供电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文件规定的调价之日起开始执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2、《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汽。

  (2)能源价格

  蒸汽价格

  A.蒸汽的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蒸汽现行价格按310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煤炭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3、《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分摊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测量,乙方实际占地面积为84,424.93m2。

  (2)分摊日期和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3)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9元/年,合计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759,824.37元,厂区服务费采用每半年一结算的方式,由乙方在每年1月初、7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本半年应缴服务费用交到甲方财务部。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厂(库)房10栋,坐落在佳木斯市安庆街555号甲方厂区内,总建筑面积为14,844.87m2。厂房类型为砖混结构。

  (2)租赁日期和期限

  厂(库)房租赁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赁期三年。

  (3)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办公楼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2,196,824.40元,按月交纳。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房产租赁定价说明

  多多集团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号,拥有厂房、车间、仓库和办公楼等房产,除部分自用外其余租赁给厂区内生产企业使用。租赁价格制定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地理位置

  多多集团远离市区,厂区范围独立封闭,紧邻职工生活居住区,适宜工业生产使用。

  (2)交通条件

  多多集团厂区临安庆街,该道路为城市交通主干道,距离哈同高速佳南出入口约3公里,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但公交线路较少。

  (3)建筑物情况

  厂区内大部分建筑建成年份较早,折旧成本相对低廉,建筑质量良好,维护情况良好,适用于工业生产、仓储使用。办公楼建筑较新,装修情况良好,办公、会议设施齐全。

  (4)配套及安全

  厂区道路为混凝土道路,路况很好,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装卸货物等要求。厂区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率较高。多多集团设有安全保卫部门,集中协调管理厂区各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多多集团下属动力公司可以为厂区内提供稳定的水电气供应。

  综合各因素,多多集团对出租房产价格确定为:车间、厂房、仓库等生产用设施120元/m2·年,办公楼240元/m2·年;厂区服务费9元/m2·年。近年来多多集团对厂区内的关联企业、垦区企业和非关联企业均执行此定价标准。

  2、供应蒸汽、供电、供水定价说明

  (1)2023年1-9月蒸汽价格为330.00元/吨,10-12月调整为310.00元/吨;2024年全年,蒸汽价格维持在310.00元/吨。经与多多药业协商,2025年目前暂执行蒸汽价格为310.00元/吨。

  (2)依据黑垦价发〔2012〕3号文件:“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根据文件精神确定由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应的电力价格为每月按《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进行调整,并及时发送调价通知,如不发送调价通知,则延用2023年5月时的电价1.110965元/千瓦时(含税)。

  (3)2015年12月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黑价联字〔2015〕72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第二款“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温水取水)”水资源费由原来0.4元/吨调整为0.7元/吨。根据该通知精神,多多集团与农垦物价局佳南直属分局请示后答复“多多集团供水属自备水源,内部供水不在《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内,由各单位进行调整”,因此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为3.00元/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结合成本变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多多药业分摊厂区服务费为生产经营所需,协商定价。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5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认为:工业用水、工业用电、工业用汽、厂房租赁、厂区服务费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多多药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2025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计,是根据多多药业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的,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相关业务的开展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多多集团出具的基本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关于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关联交易的报告;

  5、多多集团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等附件;

  6、《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厂房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