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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4         证券简称:鼎龙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77号《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核准,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89,18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434,164.8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048,192.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902,135,808.00元,于2023年12月22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12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期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现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近日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该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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