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来建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艳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89元,共计募集资金69,81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77元,共计募集资金21,106.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17.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0,588.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9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5.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94,269,227.0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7,606,727.08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56,662,500.00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11,952,591.7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399,147.32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82,553,444.4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559.72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4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5,666.25万元,累计收益936.8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5,666.25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4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3,755.34万元,累计收益305.3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8,255.34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3]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和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建设、装修等尾款尚在支付中,并预计有部分节余资金。
注:合计数尾差系明细项金额汇总后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尾差系明细项金额汇总后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309,714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060,461.7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319,152.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741,308.84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二)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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