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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5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 2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监事 1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智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0 亿元,同比增长 12.19%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 亿元,同比下降75.15% ,实现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 亿元,同比增长 46.59%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结合目前国内市场需求、大宗原材料价格、国际物流成本、供应链订单、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 17.96 亿元,比2024年增长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865.28 万元,比2024 年增长 5% 。费用、成本维持在稳定当前业务增长的合理范围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结合公司盈利水平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21,977,795.24 元。董事会提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327,839 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2,550,096 股后的股份数量为 263,777,7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263,777,743.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65.91%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0,416,175.3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84,193,918.38 元,合计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78.75% 。公司 2024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将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资金及融资成本情况相互调剂使用,授信有效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前。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5-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我们同意公司在一定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开招标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该业务团队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质量的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 2025-2026 年度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 2025-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立霸贸易(无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子公司无锡立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1-2、4-6、8、10、14共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14 时

  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汪晓东先生、夏维剑先生、益智先生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汪晓东先生提议召开和主持,于2025 年 4 月 16 日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并表决,本次专门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15,000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327,839 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所持有的 2,550,096 股后的股份数量为 263,777,74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263,777,743.00 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65.91%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20,416,175.38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84,193,918.38 元,合计分红金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78.75% 。公司 2024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我们认为: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金额不超过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合理制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中期分红预案执行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授权董事会办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内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开招标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我们认真审阅了北京德皓国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认为北京德皓国际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将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

  汪晓东     夏维剑      益智

  2025 年 4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 2024年12月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上述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施行之日起执行。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立霸贸易(无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霸贸易”);无锡立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霸创投”)。

  ●担保额度: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立霸贸易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子公司立霸创投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给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 2025 -2026年度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 2025-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子公司立霸贸易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子公司立霸创投提供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融资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立霸贸易(无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新城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徐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2、名称:无锡立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新城路258号

  法定代表人:卢凤仙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立霸贸易和立霸创投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该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披露相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预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 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0% ;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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