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090 公司简称:九丰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固定现金分红:拟定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500,202,698.80元(含税),加上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的现金红利249,797,301.20元(含税),则2024年全年固定现金分红总额合计750,000,000.00元;
2、特别现金分红: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增长28.93%,达到特别现金分红条件,拟定2024年年度特别现金分红金额为30,000,000.00元(含税)。
综上,2024年年度拟分派现金红利合计530,202,698.80元(含税),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17元(含税)。在实施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由于公司存在已回购股份,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核心主业主要涉及天然气行业、液化石油气行业、特种气体行业。
(一) 天然气行业
1、我国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我国天然气行业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个核心领域。
上游主要涉及国内天然气(含常规天然气及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密集、风险高等特点,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央企;此外,PNG进口和LNG进口构成国内天然气供应的重要补充。
中游主要涉及天然气输配领域,随着我国天然气行业“X+1+X”模式推进及“全国一张网”改革思路的确立,预计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将逐渐形成以国家管网公司为核心的主干管网资产运营主体,与省级管网公司、区域管网公司并存的局面,共同推动中游天然气输配的高效率实施;此外,进口LNG相关的船舶和接收站等基础设施,以及天然气储气设施等也是中游环节重要的核心资产。
下游主要涉及天然气的应用,包括交通燃料、燃气发电、工业燃料、城镇燃气、化工原料等,参与主体主要包括LNG汽车加气站、城市燃气公司、燃气运营商等,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图1:我国天然气全产业链
2、国内自产天然气不足,进口LNG增速较快;国产LNG稳步增长
目前,我国处于能源低碳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天然气产量呈现较强的增长态势,国产天然气保障涉及能源安全,发挥着能源供应压舱石作用。
2010-2024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7.05%。2024年度,我国天然气产量为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但是,受制于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国情,国产天然气规模长期不能满足消费需求增长,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从2010年的10%快速上升至2024年的44.82%。
国产天然气与国内消费需求的缺口主要由进口天然气进行补充,我国目前已形成PNG进口、LNG进口的进口资源保障格局。2010年以来,我国天然气进口规模整体持续提升。2024年度,我国天然气进口量合计达1,909亿立方米,其中PNG进口798亿立方米,LNG进口1,111亿立方米。
国产LNG方面,随着天然气回收处理配套服务项目及传统LNG液化工厂产能逐步提升,国产LNG产量实现稳步增长。2015-2024年,我国LNG产量逐年递增,复合增长率达19.18%。2024年我国LNG累计产量为2,486.60万吨,同比增长22.07%。
3、我国天然气需求持续提升,LNG表观消费量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碳排放的日益重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当前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国内天然气需求呈现持续提升态势。2010-2024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0.33%。2024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4,26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自2015年至2024年,我国LNG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达16.86%。2024年,全年LNG表观消费量为10,075.60万吨,同比增长9.89%。
4、进口LNG与国产LNG相互补充
(二) 液化石油气行业
1、我国液化石油气消费量持续稳步增长
据隆众资讯,2010年以来,我国LPG表观消费量保持稳步增长态势,2010年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13%;2024年,我国LPG表观消费量8,863.43万吨,同比增长6.15%。
2、化工原料用气需求增长是推动LPG消费增长的主导因素
我国LPG的用途包括化工原料、民用燃料、商用燃料、工业燃料和车用燃料等。其中,化工原料用气是占比最高的LPG消费领域,亦为我国LPG市场的主要增量。受近年来我国化工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影响,LPG相比石油脑、煤等的经济性及环保性优势凸显,用于化工原料的LPG消费量持续增长。此外,随着我国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LPG民用气消费量将保持基本稳定。
3、我国LPG供需缺口扩大,进口依存度提高
我国LPG供给来源主要为国产和进口,其中国产LPG主要来自于石油炼厂,主要成分包括丙烷、丁烷、丙烯、丁烯等;进口LPG通常以丙烷和丁烷成分为主,纯度高、杂质少,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比例配比。
近年来,随着国内LPG深加工装置产能的不断扩张,诸多石油炼厂将产出的液化气用于LPG深加工领域,导致国内燃料用气供应下降,需要进口LPG进行填补;此外,PDH等LPG深加工项目的拓展也需要依赖大量的进口LPG作为原料气,故国内LPG需求对进口量及依赖度逐渐提升。
根据隆众资讯,2024年我国LPG进口总量3,568.21万吨,同比增长9.20%;对外依存度达40.26%,较2023年上升1.12个百分点。
(三) 特种气体行业
1、氦气行业
氦气具有不易液化、稳定性好、扩散性强、溶解度低等特点;在国家安全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应用广泛且不可替代,是战略性稀有气体资源,被称为“气体芯片”“气体黄金”。我国是“贫氦”国家,氦气供需缺口巨大。氦气具有较强的资源属性,天然气中氦含量最高可达7.5%,是空气中氦含量的1.5万倍。天然气提氦是当前商业氦获取的唯一来源,解决方案包括BOG提氦、管道气提氦等。据统计,全球氦气资源总量约519亿立方米,中国氦气资源量约11亿立方米,占全球氦气资源总量的2.12%。
2020年以来,在半导体、光纤、医疗、航空航天等关键下游领域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氦气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我国氦气年消费量均在3,800吨(折合2,128万方)以上,占全球氦气消费总量的12%左右。根据隆众资讯,2024年,我国氦气总消费量约4,808吨(2,692万方),在供应方面,国产氦气约775吨(434万方),较2023年增长32.93%,进口氦气为4,033吨(2,258万方),氦气对外依存度约84%。
2、氢气行业
我国氢气产业链完整,氢气供应多样化。根据国家能源局,2023年我国氢气产量超3,500万吨,同比增长约2.3%,占全球氢能产量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此外,我国新能源装机量全球第一,在清洁低碳的氢气供给上具有巨大潜力。
现阶段,在全球范围内,天然气制氢、煤制氢、工业副产氢是氢气制取的主要方式。根据Wind等,我国制氢则主要依赖化石能源以及工业副产氢,其中通过煤化工制取氢气的比例达到61%,天然气制氢比例约19%。
氢气下游应用较为广泛,发展空间巨大。氢气兼具气体属性和能源属性。在气体属性方面,氢气是重要的工业气体,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航空航天、化工、冶金、轻工业、交通等领域。
图11:氢气产业链
图12:氢气在各领域的应用
3、航空航天特气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目前,随着商业卫星、太空探索产业等需求推动以及火箭发射与回收技术的进步,航空航天产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由此带动航空航天特气市场快速发展。地球轨道内的航天活动主要为通信、导航、遥感卫星发射。其中,通过发射通信卫星形成规模组网,打造覆盖全球的卫星互联网,与地面通信融合互补形成空天地一体化连接网络,是移动通信的下一代演进方向。近年来,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印度等国争相推出了重量级太空探索项目,逐步掀起新的热潮。
2024年,中国航天发射次数再度刷新纪录,全年累计达68次发射,探月任务执行、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等正稳步推进,并重点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建设。2024年11月30日,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二号工位成功完成首次发射任务,新型火箭长征十二号完成了首飞;2025年3月12日,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一号工位首次发射任务圆满成功,长征八号遥六运载火箭将千帆星座第五批组网卫星送入预定轨道。
在具体应用方面,液体火箭发动机是可回收火箭的主流技术路径。商业航天的大运力、可回收发展趋势,带来液体推进剂需求的大量增加,此外,特种气体在火箭、卫星制造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三十余年持续耕耘清洁能源产业,所涉及行业及产品涵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LPG)及特种气体等,并根据不同经营模式和特点,细分为清洁能源、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其中,清洁能源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核心主业,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为广大客户提供用气保障能力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LNG、LPG产品;能源服务是LNG业务横向拓展及LPG业务纵向延伸的重要体现,对清洁能源“强链”“补链”意义重大;特种气体是公司积极布局的新赛道业务,是实现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图15: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及分类
(一) 清洁能源业务
1、 “哑铃型”业务结构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一体化顺价模式”。经过多年的上下游一体化布局,已逐步形成以中游核心资产链条为中轴,资源端、客户端(“两头”)有机成长的“哑铃型”业务发展模式。
图16:公司清洁能源“哑铃型”业务发展模式
(1)资源端
在资源端,公司通过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强化资源保障能力及提升综合成本竞争力。
海气资源主要包括长约采购和现货采购。长约采购方面,公司与马石油已签订LNG长期采购合同,约定年度基础提货量、计量方式、价格计算公式、结算方式等,LNG气源为马来西亚本土气,能有效实现与终端市场的匹配,并最大程度保证公司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及资源价格的可预测性。现货采购方面,公司与国际市场诸多知名能源供应商达成合作协议,凭借良好的国际信用、自有船舶运力,根据国内外气价变动情况及需求缺口,灵活进行LNG与LPG的国际现货采购。长约与现货采购在资源保障上相互补充,在定价模式上形成差异化,能有效提升天然气长周期视角下采购成本的稳定性。
陆气资源主要包括自产LNG和外购气。自产LNG方面,公司通过布局天然气回收处理配套服务项目及传统LNG液化工厂,合计自主控制的LNG产能规模达70万吨。外购气方面,公司根据需求缺口及价差,灵活采购部分LNG、PNG、CNG作为补充。根据资源保障程度和成本优势差异,海气长约和自产LNG为公司资源池的核心资源,海气现货和国内外购气为公司资源池的调节资源。
(2)核心资产
中游核心资产是清洁能源业务打通从资源端到客户端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稳定顺价能力的重要保障,强化了清洁能源业务的自主性、可控性、灵活性,进而实现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形成了业务发展壁垒。
船舶运力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控制多艘船舶运力,全部船舶投运后年周转能力突破500万吨。接收站与储罐方面,公司在东莞市立沙岛拥有一座LNG/LPG接收站,码头岸线301米,海域面积16.59公顷,最大可靠5万吨级船舶,设有3个泊位,配套16万立方米LNG储罐、14.4万立方米LPG储罐,可实现LN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LPG年周转能力150万吨。槽车方面,截至期末,公司在运营LNG槽车超百台。
(3)客户端
在客户端方面,公司实行不同资源匹配不同客户的基本业务逻辑。
在核心资源方面,首先,海气长约主要匹配国内直接终端用户,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大客户等,并在工业园区或客户现场投资建设LNG终端设施并开展稳定供气;其次,自产LNG主要匹配交通燃料用户,通过自持LNG加气站、参股LNG加气站、协议定量保供、提供代加工服务等方式,面向LNG重卡用气需求,为交通燃料用户提供资源保障。在调节资源方面,海气现货匹配国内燃气电厂及国际、国内分销客户;外购气为国内终端用户做基础保障与资源调节,余量匹配国内分销客户。此外,公司LPG资源主要匹配境内客户,其中应用于居民用气的比例超过70%,化工原料用气占比预计未来将持续提升。
在资源配置方面,由于天然气为标准的能源产品,LNG与PNG、进口气与国产气在用户端使用方面基本没有差异。公司在上述资源与目标客户匹配的基础上,对核心资源与调节资源进行持续优化,海陆互补、高效配置,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源综合成本,确保在客户端的用气保障和成本竞争力。
2、 顺价能力
基于公司在上游环节构建的“海气+陆气”双资源池及高效的资源配置,在中游环节构筑的核心资产壁垒及高效率周转、低成本运营优势,在下游环节持续拓展直接终端用户及资源端到客户端的良好匹配能力,通过价格联动、背靠背交易、成本加成、协议顺价等方式,实现了较为稳定的国际、国内顺价,并在兼顾客户利益与自身顺价收益方面取得平衡,不断提升客户黏性。自2017年以来,国际LNG、LPG价格出现了较大的周期性波动,但公司核心资源单吨毛利保持整体稳定,体现了良好的顺价能力。
图17:2017-2024年度JKM价格指数与公司LNG吨毛利对比情况
(数据来源:Platts 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
注:2021年,公司基于资源池构建考虑,扩大了现货业务规模,导致2021年LNG销售量显著高于2020年及2022年,图中2021年毛利为剔除该销量扰动因素后测算结果(LNG吨毛利为420-440元/吨)。
图18:2017-2024年度CP价格指数与公司LPG吨毛利对比情况
(数据来源:Curveseries)
(二) 能源服务业务
1、 能源作业服务
公司能源作业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辅助排采服务”“回收处理服务”等。
图19:公司能源作业服务业务模式
2、 能源物流服务
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运力服务”“窗口期服务”及“智慧仓储服务”等。
图20:公司能源物流服务业务模式
(三) 特种气体业务
公司特种气体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现场制气”及“零售供气”等。
图21:公司特种气体业务经营模式及“资源+终端”业务链条
四、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股东情况
(一)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二)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及时跟踪委托理财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委托理财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委托理财受托方及理财产品,明确委托理财金额、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务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将及时跟踪分析委托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不利因素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并向管理层及时报告,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实际使用及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丰能源”或“甲方”)于2022年12月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或“标的公司”)原全体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乙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经专项审核,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2022-2024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984.22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数(47,581.7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森泰能源的全部股权价值高于本次交易时标的公司交易对价,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概述
根据公司(甲方)与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乙方)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间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期系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期”)。
(二)承诺净利润数
乙方承诺,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净利润数额累计不低于47,581.75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为准。
(三)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1、各方同意,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由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按照甲方执行的会计准则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甲方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甲方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公司的所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
2、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核意见结果为依据确定。
(四)标的资产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甲方将聘请经各方共同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期末标的公司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补偿总金额,则乙方应另行向甲方进行资产减值的补偿。
(五)其他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计算公式、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等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相关简称与《重组报告书》的释义内容相同)。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0A001290号),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4)第E00382号)以及《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5)第E00372号),分别对森泰能源2022-2024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报告,森泰能源2022-2024年度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13.87万元、26,469.87万元及25,100.48万元,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80,984.22万元,超过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已超额完成。
三、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对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森泰能源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5]第129号)。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森泰能源的全部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192,300.00万元。
根据前述评估结论,公司编制了《关于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的10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认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森泰能源全部股权价值评估值为192,300.00万元,对应100%的股权价值为192,300.00万元,扣除业绩承诺期内调整项目(利润分配)影响后的评估值为254,510.00万元,高于本次交易时标的资产交易作价180,000.00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的10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5)第310057号),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关于减值补偿的相关承诺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购买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论。
四、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森泰能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森泰能源业绩承诺期(2022-2024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数,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已超额完成,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森泰能源100%股权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进行减值补偿。
六、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2、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5]第129号);
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的100%股权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5)第310057号);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5月17日,公司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股份总数632,893,012股及注册资本632,893,012元,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并新增股份14,016,526股;同时,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348,500股,并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截至2025年3月31日,经上述变动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32,893,012股增加至649,258,038股,注册资本由632,893,012元增加至649,258,038元。
二、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上述可转债转股及限制性股票发行登记影响,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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