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5,886.48万元(其中5,088.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2.5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69.71万元。

  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结项项目销户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969.47万元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计节余募集资金和待支付项目尾款转出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公司将于2024年1月7日前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将节余募集资金10,357.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月5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计结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69.71万元,用于支付“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尾款。在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8月24日及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由于采购设备及系统的市场价格下降,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定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方,公司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节余款项与待支付项目尾款一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情况,由公司自有资金继续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7,576.3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71.25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137.10万元。

  2.2023年12月28日及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行业政策、建设需求、站点类型等而进行的铁塔站型调整,实施成本因钢材技术和塔桅制造工艺提升而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后,待支付项目尾款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36,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5,014.3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441.30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1,018.0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钢材价格上涨、物流运输不畅等因素影响,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周期延长,影响整体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拟建设的通信铁塔已完成实施,相关设备设施已调试到位,但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安排,部分项目尾款尚未达到支付时点,因此款项尚未结算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盛洋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盛洋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已结项的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2,474.60 万元,其中2024年度为人民币1,009.68万元;

  [注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注3]:本年度通信铁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项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洋科技”)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应开雄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2025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柱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应开雄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根据行业惯例,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或直接采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6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3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5。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05,318.51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815,129.11元。

  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7。

  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周子学先生、吕西林先生、郭重清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应开雄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4。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舆情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对象不包含高管、董事和监事,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5。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2时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16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3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在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核后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5。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6。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7。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确认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和资格条件,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5-015。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6.59万元,其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69.43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537.43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2.81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2.8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4.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关于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减值情况

  2018年9月,公司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51%股权,合并成本为26,520万元。购买日,虬晟光电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480.27万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7,095.06万元确认为商誉。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32.28万元;2021-2023年度,公司因收购虬晟光电所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对收购虬晟光电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248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据该评估报告所载,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虬晟光电的可回收价值为41,100.00万元,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4,937.40万元比较后,按持股比例51%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957.07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 关于收购Quadrille Ingenierie sas股权形成的商誉减值情况

  2023年9月,子公司FTA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àr.l.收购Quadrille Ingenierie sas(以下简称“QDL公司”)100%股权,合并成本为202.03万欧元。购买日,QDL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9.19万欧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162.84万欧元确认为商誉。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因收购QDL公司所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对收购QDL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2024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价值分析,并出具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Quadrille Ingenierie sas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咨询项目价值分析报告》(坤元评咨〔2025〕37号)(以下简称“价值分析报告”)。

  据该价值分析报告所载,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QDL公司的可回收价值折合人民币为1,738.44万元,与商誉及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1,850.80万元比较后,按持股比例100%计算确认商誉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112.36万元。

  (二)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7.43万元。

  (三)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2.81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2.8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4.07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76.59万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24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3,276.59万元。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资产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005,318.51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6,815,129.11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行业现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