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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008室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

  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008室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2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008室

  邮政编码:100080

  联系电话:010-62670727

  联系人:郭俊英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丁日佳、吴团结、侯晓红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913,448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01%;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7289.30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全体董事审议并回避表决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董事姬阳瑞、高志誉、尹华友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及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独立董事丁日佳、吴团结、侯晓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筹备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3)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4)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

  (3)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

  (1)2023年度业务收入:215,466.65万元。

  (2)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3年上市公司家数201家。

  2023年上市公司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4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38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葆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常莹,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佟环,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19年12月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低于85万元,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而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263.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253.79万元。公司主要客户回款政策不存在重大变更,信用减值计提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化所致。

  (二)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评估,2024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9.90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 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2,263.6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 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暨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张鹏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张鹏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张鹏鹏先生将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软时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中负责研发相关工作。

  ● 公司与张鹏鹏先生签有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变动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张鹏鹏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有序推进,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结合专业背景、任职履历、对公司研发项目和技术发展的贡献情况等因素,新增认定景超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张鹏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的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张鹏鹏先生将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软时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中负责研发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研发管理体系,加强研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研发团队整体实力,确保技术升级和研发目标的实现,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经公司管理层研究,新增认定景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 核心技术人员取消认定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张鹏鹏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2009年7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软件研发部产品经理、部门副经理、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长期从事矿山基础软件研发工作,主持研发了龙软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分布式协同“一张图”平台、云GIS平台等产品研发工作,并作为主要人员参与了公司地质保障系统、综合管控平台类项目的研发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16%。张鹏鹏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后,将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软时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张鹏鹏先生在公司担任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鹏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等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工作变动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鹏鹏先生签署的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竞业限制事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鹏鹏先生有违反关于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潜在纠纷。

  张鹏鹏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鹏鹏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核心技术人员新增认定情况

  结合景超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其对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发展贡献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认定景超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景超先生简历如下:

  景超先生,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专业。2013年2月加入本公司,先后负责实施华能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大唐煤业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华能集团地测一张图管理信息系统、华阳集团(原阳煤)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河南能源新桥煤矿智安全生产智慧管控平台、黄陵矿业公司智慧云平台、延长石油巴拉素煤矿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及选煤厂项目等多个大型信息化及智能矿山项目的建设。牵头负责基于高精度地测模型的灾害仿真模拟和预测预报系统的研发。目前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智能矿山安全技术研究院院长。

  二、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培养机制,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公司研发团队科研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作为科研成果的具体体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465项,其中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325项,并积累了大量非专利技术,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如下:

  

  辞任后,张鹏鹏先生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龙软时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张鹏鹏先生的辞任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本次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景超先生,有助于增强研发团队的积极性、稳定性,夯实公司的研发实力。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研项目均处于正常有序地推进状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开展。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架构完整,研发管理体系健全,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持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了《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龙软科技”)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1.59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381,927,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631,0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24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4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22900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3,003,190.97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于2019年12月2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15,737,732.86元,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5,737,732.8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金额15,737,732.86元已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了对公协定存款协议,协议生效日为2021年9月2日。依据协议,2024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里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1月1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2,353.7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8日募投账户销户,实际节余资金12,441.13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10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94.65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7,289.3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13,4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10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

  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及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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