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5-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截止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其中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人员信息
刘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娟,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开始在致同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杜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刘健(签字项目合伙人)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三)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8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办法》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评标结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排名第一位。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从业资质、 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5-019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
4.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4.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09:15至2025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7.1截至2025年5月8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7.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第1-6项议案为普通表决实行非累积投票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5年3月21日及2025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 真:0531-85198602
5.邮 箱:wit@sd-wit.com、WITDYNE@163.com
6.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5;
2.投票简称:华特投票;
3.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本次股东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现场出席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如下:(相应项下划“√”号)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 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立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稳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立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3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效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立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稳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朱效平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 2025-015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效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4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3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8万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0915 股票简称:华特达因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宝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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