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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华新材”)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0.07元,募集资金总额704,9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0,458,037.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4,441,962.47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5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4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44,441,962.47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74,441,962.47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公司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5年4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发出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2、 节余金额包含了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减了手续费、账户管理费及待支付金额等的净额。

  上述募投项目产生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整合现有设备等资源,节省了部分项目建设成本;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发布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项目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原因及安排

  根据上述在建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建设情况,为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对上述在建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正常建设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予以结项;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在建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正常建设。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管理计划

  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逐步投入资金,并对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监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相关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隆华高材108万吨/年PA66项目研发中心节余资金1,550.61万元用于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醇扩建项目建设,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隆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监管要求》《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隆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工作情况,包括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思路。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基于2024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0,000,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是: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工作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3)。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隆华新材”)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高材”)、隆华(上海)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上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隆华上海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与拟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会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可预期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华新材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吴证券对隆华新材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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