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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8)。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2,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00万元–45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0.06元/股–0.08元/股。

  3、更正后业绩预告情况: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的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随着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以及公司与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沟通交流后,现将具体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1、就公司处置债权形成的非经常损益进行调整;

  2、对公司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进行调整;

  3、根据公司联营企业提供的最新的审计数据,同步调整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部分虽与公司正常业务相关,但具有偶发性及临时性的业务收入进行扣除。

  四、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00万元–600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2,000万元-2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为充分提示以上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3条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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