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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8.8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协议》,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保证担保合同》,为子公司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芜湖协鑫”)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的租赁物本金为人民币1,482.15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方1: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被担保方2:

  1、公司名称: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鸠兹大道18号

  4、法定代表人:施佳伟

  5、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协议》

  1、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 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5、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 授信额度有效期: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

  7、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

  8、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1、 债权人(甲方):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保证人(乙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务人: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担保的租赁物本金为人民币1,482.15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租赁期限:48个月

  7、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租金、代垫费用、留购名义价款、保证金,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用、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8、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949,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423,2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4.6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7,0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85.42%;公司为子公司芜湖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8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7.79%。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绿能”)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242786),有效期为2024年至2027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协鑫绿能被认定为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对协鑫绿能在技术创新、研发能力、综合实力等方面的充分认可,也是对公司在光伏行业系统集成业务坚持科技创新的高度肯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提升公司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上述信息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证书编号:20242786)。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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