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前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泽达易盛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上述申请已于2023年10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2024年10月23日,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交纳相应承诺金,详见公司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进展的公告》(2024-058)。

  上述协议签署以来,公司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根据协议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

  2025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终止调查决定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终止对上述事项的调查。公司将持续强化合规风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水平,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