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已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 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会。
(4) 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 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联系电话:0570-3376108
传真:0570-3376108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陈亦霏、徐益曼
5、 注意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到场。
(2) 本次股东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
1、 会议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六、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84
2、 投票简称:金沃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单位(或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码:2025-055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整改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9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资金2,580.72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398.70万元,共计2,979.4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同意将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4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
1、本项目结项及变更情况
鉴于本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本项目予以结项。由于“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投产后产能仍不能满足公司的生产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公司拟将本项目节余资金2,580.72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398.70万元,共计2,979.4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
2、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3、本项目结项及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
1、本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由原定的2025年4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本项目延期的原因
“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密切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受到市场环境、外界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密切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业市场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运用,结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由原定的2025年4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3、本项目延期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情况
(一) 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4、项目建设期:36个月
5、项目内容概述: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入高速锻造线和立式锻造线,进一步扩大公司锻件生产制造能力,加强轴承套圈产品关键原材料的自主供应能力,优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及保障产品质量,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项目投资额: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4,031.00万元,其中2,979.42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具体项目投资情况以实际备案为准):
单位:万元
7、项目审批:该项目备案、环评等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 新项目实施必要性
1、加强关键原材料供应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前瞻性地布局上游关键原材料环节,逐步投建实施了“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随着新能源汽车、工业机械、机器人等下游应用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在公司产品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未来公司轴承套圈业务规模有望持续扩大,对高质量锻件的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公司“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达产后,仍无法充分满足未来轴承套圈产品的生产需求。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引入高速锻造线和立式锻造线,进一步扩大公司锻件生产制造能力,加强轴承套圈产品关键原材料的自主供应能力。本项目的实施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满足燃油车、新能源汽车领域轴承套圈产品对于高速锻件的精密化需求以及卡车、商用车、工业设备等领域轴承套圈产品对于立式锻件的大批量需求,为公司未来业务扩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把控产品品质,提高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高质量锻件是生产高质量轴承的基础,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装备等新兴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使以锻件为原材料的轴承产品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同时对轴承的要求也往高精度、高转速、高可靠性、长寿命等方向发展。为更好的把控轴承套圈产品的生产质量,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继续加大对上游锻件制造工序的延伸力度,以实现锻、车、热处理及精磨一体的轴承套圈产品价值链布局。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建立从原材料入厂到锻件成品的完整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管控,确保从原材料到成品的每个环节都符合高标准,进一步提升轴承套圈产品的疲劳寿命和耐磨性,保障产品质量。此外,自主生产锻件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特殊要求,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3、优化供应链管理,进一步实现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生产轴承套圈的主要原材料为钢管和锻件。传统模式下,锻件需从供应商运输至公司,再进入加工环节,而自产后公司通过垂直一体化的生产模式,可实现“锻造—车削—热处理”的连续生产,缩短轴承套圈产品的生产周期,减少在制品库存。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有效优化供应链结构,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减少物流周转和仓储费用,并且新增产能将与现有锻件产线进一步形成规模效应,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公司还可根据订单需求灵活调整锻件生产计划,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增强市场响应能力。
(三) 新项目实施可行性
1、国家颁布多项政策鼓励产业发展,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近年来,国家及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引导锻件行业的健康发展。2021年3月,中国锻压协会发布《锻造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提出未来锻造行业往精密锻造、自动化、数字化及信息化锻造方向发展,促使锻造行业逐渐由大变强;2021年5月,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发布《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提出要提高高端轴承等关键零部件的性能、质量及可靠性水平,并加强铸造、锻压、焊接、热处理等先进基础工艺及装备发展;202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提升机械行业高端轴承的可靠性水平;提升铸、锻、焊、热处理等基础工艺水平。
由此可见,高速锻、立式锻等高端锻造工艺符合国家智能制造等相关政策,是国家大力鼓励的行业之一,本项目具有政策可行性。
2、公司具备成熟的锻件生产经验和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轴承锻件生产所需热处理、探伤检测、锻造加热、锻造制坯及锻造辗环等加工工艺。公司在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实际生产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生产经验,有助于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与降本增效,助力本项目的大规模量产。同时,公司积极培育锻件制造相关领域的人才,已经拥有一支具备丰富经验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公司成熟的锻件生产经验、充足的人员储备及经验丰富的人才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本项目具备生产可行性。
3、高端轴承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公司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广泛涉及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家用电器、冶金等国民经济各行各业,主要客户包括舍弗勒、斯凯孚、恩斯克等国际轴承厂商。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风力发电、智能机器人等战略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高端轴承的需求旺盛,带动相应高端轴承套圈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未来高端轴承行业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带动轴承套圈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本项目锻件产能消化提供充分保障,因此项目具备市场可行性。
(四) 新项目的主要风险提示
1、国际贸易保护政策引致的境外市场销售风险
本项目扩大公司锻件生产制造能力,主要用于公司轴承套圈生产。近年来,伴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和争端加剧。我国中高端制造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面对不断增加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推动中高端制造业回流,并提高产品关税。
2024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0.71%,比例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到欧洲、南美洲、北美洲、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如果公司境外市场实施限制进口和推动制造业回流的贸易保护政策,将导致公司的国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影响公司轴承套圈和锻件的市场需求。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锻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棒,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较高。尽管公司与下游客户已经约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将根据原材料采购价格定期进行调整,但如果短期内轴承钢价格发生剧烈波动,而公司销售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整,则公司需要自行消化这部分成本变动,产品生产成本上升将会降低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从而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可能出现下滑。
3、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用于扩大公司的锻件生产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虽然公司已对上述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然存在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的可能性和风险。以上情况如果实际发生,将会对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及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备案及审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新项目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各项备案申请,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在此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 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利息收入净额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同意将“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投项目延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806号《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6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54,057,26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7,582,735.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衡验字(2021)00066号”的《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849,245.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度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2月28日,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资金2,580.72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398.70万元,共计2,979.4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同意将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定的2025年4月30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见附表1。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228.5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61.35万元,合计12,589.8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536号),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72.18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1.51万元,合计3,763.69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858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亿件精密轴承套圈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主要原因见附表2。
七、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25日、2022年5月7日分别将2,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11月8日将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1日将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期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专项账户。公司2021年度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7,500.00万元,2021年度累计购买通知存款 1,000.00万元,累计赎回通知存款 1,000.00万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2年度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28,000.00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3年度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4,000万元,公司2024年度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4,000.00万元。
九、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共计8,706.4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资金2,580.72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398.70万元,共计2,979.4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年产5亿件精密轴承套圈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28,937.00万元调整为22,684.32万元,“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5,073.95万元调整为4,073.95万元。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系实际投资较预算有所节约,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注2: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系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后续将持续用于该项目。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已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5亿件精密轴承套圈项目最近三年实现产能和效益与设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原规划产能基于单台设备最大产能进行持续生产的理想条件下测算,未考虑实际生产过程中设备换型、检修等因素影响。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2月28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2月28日,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和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中;
注2: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最初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6月,后由于实际建设过程中受部分设备调试、安装进度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截至2025年4月,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该项目予以结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注3: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最初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6月,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及订单状况,避免可能造成的设备闲置老化、资金浪费等,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了项目投资建设节奏,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延期至2025年4月。截至目前,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再次延期至2025年12月,相关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使之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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